1、婚前财产公证协议甲方:【姓氏、姓名】,身份证号【身份证号码】,现住址【居住地址】。乙方:【姓氏、姓名】,身份证号【身份证号码】,现住址【居住地址】。鉴于甲方与乙方拟订婚姻关系,为明确双方在婚前已具有的财产权益以及婚后财产分配的原则和方式,经双方自愿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 甲方声明甲方声明其所具有的一切财产权益、商业利益、金融资产以及房产、车辆、存款等均为婚前财产,不属于本协议约定范围内。第二条 乙方声明乙方声明其所具有的一切财产权益、商业利益、金融资产以及房产、车辆、存款等均为婚前财产,不属于本协议约定范围内。第三条 财产公证及保全为确保本协议的有效性和可执行性,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将本协
2、议的具体内容进行财产公证,并存入地方公证处保管,确保协议内容不可撤销。第四条 婚后财产4.1 甲方与乙方在婚后所获得的财产属于共同财产,包括但不限于婚后所得收入、共同购置的房产、车辆等。4.2 对于共同财产的管理和使用,甲乙双方一致同意按照公平、合理的原则进行分配和处理。第五条 违约责任5.1 若甲或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的任何条款,对方有权要求履行本协议并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5.2 如果违反行为给对方造成损失,违约方还应承担违约金的支付责任。第六条 协议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并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第七条 争议解决因本协议履行发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有权将争议提交至当地人民法院进行解决。附则本协议中所涉及的财产包括但不限于:现金、银行存款、股权、基金、房产、车辆、证券、债券、债权、知识产权、债务等。甲方签字:日期:乙方签字: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