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保底收入协议书甲方(以下简称甲方):_乙方(以下简称乙方):_鉴于甲方和乙方为合作目的,就保底收入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 目的和范围1.1 甲方与乙方约定保底收入协议的目的是为了确保乙方在特定期间内享有保底收入,并保障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1.2 本协议适用于甲方与乙方的保底收入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工资、奖金、津贴等形式的保底收入。第二条 保底收入的确定2.1 甲方保证在本协议所确定的特定期间内,为乙方提供每月/周/年度的保底收入。2.2 保底收入额度为_(人民币)。2.3 保底收入支付方式为_。2.4 甲方应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和双方的合作协议,在保底收入期限到期前必须支付乙方相应的保底收入。第三
2、条 收入报告和结算3.1 乙方应按照约定的保底收入支付周期和方式,准时向甲方提供相关的收入报告。3.2 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供的收入报告后,应按约定的支付周期和方式结算相应的保底收入。第四条 协议的终止4.1 若甲方未能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时间和方式支付乙方的保底收入,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4.2 若乙方未能提供准确的收入报告或违反本协议中约定的保密义务,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4.3 本协议自解除之日起终止,双方依法享有相应的终止权益。第五条 其他条款5.1 本协议是甲方和乙方之间就保底收入事宜的法律约定,双方应共同遵守协议的各项条款。5.2 甲方和乙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如发生纠纷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5.3 本协议签订后,对甲方和乙方具有约束力,不得单方擅自解除或修改。5.4 本协议的解释和效力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