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债务追偿协议甲方:(债权人姓名/公司名称)乙方:(债务人姓名/公司名称)鉴于甲方与乙方之间存在债务纠纷,并为明确各方的权益与义务,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 定义1.1 债务:指乙方对甲方在特定事项上的还款义务,包括但不限于货款、利息、罚款等。第二条 债务的确认与承诺2.1 乙方确认对甲方存在债务,并承诺根据协议的约定按时进行偿还。2.2 债务追偿方式由甲方自行决定,包括但不限于通过法律途径、仲裁、调解等方式进行。2.3 甲方有权依法采取必要的措施,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并追究乙方的责任。第三条 偿还义务3.1 还款方式: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以现金、银行
2、转账等合法方式进行偿还。3.2 偿还期限:乙方应在约定的期限内还清全部债务,逾期部分将按照约定支付罚息。第四条 协议的解除与变更4.1 未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不得擅自解除或者变更本协议的内容。4.2 协议的解除或者变更应以书面形式提前通知对方,并经双方签字确认。第五条 争议解决5.1 甲乙双方因本协议引发的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应提交有关仲裁机构仲裁并接受其裁决。第六条 附则6.1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债务偿还完毕之日。6.2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6.3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甲方(签字):_乙方(签字):_日期: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