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闲置资金借款协议书协议标题: 闲置资金借款协议书本协议是由以下各方自愿签订,以明确双方在闲置资金借款事宜上的权利和义务。双方确认自己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并且意思表示真实、合法。第一条 定义1.1 借方:指借款人的合法代表或受托人。1.2 出借方:指资金借款的提供者。1.3 借款:指出借方向借方提供的资金金额。1.4 借款利率:指出借方与借方约定的借款利率。第二条 借款事项2.1 借方借款目的:(在此处描述借方使用借款的具体用途)2.2 借款金额:(在此处注明借款金额)2.3 借款期限:(在此处注明借款期限)2.4 借款利率:(在此处注明借款利率)第三条 还款方式3.1 还款方式:(在此处注
2、明还款方式,如等额本息还款、一次性还款等)3.2 还款期限:(在此处注明还款期限)3.3 还款金额:(在此处注明还款金额)第四条 保证与担保4.1 借方保证:借方在此向出借方保证,获得借款后将按照约定的方式使用,按时足额还款,并承担因未按时还款而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4.2 无担保:出借方同意,本次借款不设任何形式的担保。第五条 其他约定5.1 争议解决:凡因本协议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提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裁决。5.2 合同生效: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并成为双方共同遵守的合同文本。双方确认,除本协议明确约定外,未在本协议中明示规定的事项,将另行协商解决。本协议一式两份,出借方和借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出借方(签字/盖章): 借方(签字/盖章):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