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声誉维护协议书协议书编号:编号甲方:甲方名称住所地:甲方住所地法定代表人:甲方法定代表人姓名乙方:乙方名称住所地:乙方住所地法定代表人:乙方法定代表人姓名鉴于甲乙双方在维护自身声誉方面的共同利益和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 目的本协议的目的是为了保护甲乙双方的声誉,维护双方的商誉和社会形象,促进双方之间的合作关系更好地发展。双方在履行本协议的过程中应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共同遵守本协议的内容和约定。第二条 义务1. 甲方和乙方均应保证自身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并在协议生效后的任何行动中确保其具备行为能力。2. 甲方和乙方应真实和准确地向公众发布的任何信息,
2、并确保不发布虚假、误导性或误导性信息。双方应保证对公众所作表述,自己拥有相应的权利或已获得相关授权。3. 甲方和乙方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反任何法律、法规或政府规定。4. 甲方和乙方应保持诚信,不从事任何破坏公序良俗、侵犯他人财产或人身权益的行为。双方应尊重他人的权益,不进行虚假宣传、诽谤他人或侵犯他人隐私。第三条 案件处理1. 如果甲方或乙方违反本协议的任何规定,给对方造成损害或损失,违约方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赔偿对方的经济损失。2. 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任何因本协议而产生的争议。如果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以向相关法律机构寻求协助解决。第四条 协议的效力与终止1.
3、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有效期限。2. 本协议有效期届满后,双方如需继续合作,可以在有效期届满前以书面形式协商续约事宜。3. 如因特殊情况需要提前终止本协议的,应提前提前终止期限书面通知对方,并经对方确认同意方可终止。第五条 保密条款双方同意在本协议履行期间和协议终止后均对本协议内容予以保密,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或透露本协议的任何内容、条款或约定,除非经双方书面同意或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第六条 其他1. 本协议采用中文文本,正本、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 本协议的有效性、履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3. 本协议及其修改或补充协议的签署、生效、履行和解释等事宜,均以双方书面协议为准。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