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转普通纳税人协议书甲方:(以下简称转让方)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地址:联系电话:乙方:(以下简称受让方) 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地址:联系电话:鉴于甲方为一般纳税人,依法享有相应的纳税人权益;鉴于乙方希望转变为普通纳税人,以适应经营发展需要;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友好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一、协议生效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签章)之日起生效,并具有法律效力。二、转让条件1. 转让方应确保其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能够履行本协议的约定。2. 转让方应当真实、准确地表示其意思,不得故意隐瞒或歪曲相关情况。3. 本协议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得
2、违背公序良俗。三、受让方义务1. 乙方应配合转让方完成相关纳税人转换手续,承担转换所需的费用和责任。2. 乙方应自觉履行普通纳税人的相关义务和责任,如按时申报纳税、缴纳应税款等。四、风险责任转移1. 在本协议生效之前,转让方应对转出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及相关事项承担责任。2. 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乙方成为普通纳税人后,应自行承担相关纳税义务和责任。五、保密与解除1. 本协议的签署、执行和解释均应保密,未经双方一致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2. 若因不可抗力或其他合理原因导致无法继续履行本协议的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并互相友好协商解决。六、争议解决对于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一方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七、其他条款1. 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签章)确认后生效,成为双方之间的法律约束文件。2. 本协议正本一式两份,转让方与受让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以下为双方签字(签章)确认:甲方(转让方): 乙方(受让方):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