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火车货运物流协议书甲方:(委托方名称)乙方:(承运方名称)鉴于甲方拟委托乙方进行火车货运物流服务,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实、守信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一、协议目的1.1 本协议的目的是明确双方在火车货运物流方面的权利与义务,并确保货物的安全、准时交付。二、服务内容2.1 乙方将根据甲方的委托,提供火车货运物流服务,包括货物接收、运输、储存、装卸、清关等环节。2.2 乙方将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运输需求和要求,在物流过程中确保货物的完好无损。三、权利和义务3.1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3.1.1 提供准确、完整的货物信息和必要的相关文件;3.1.2 向乙方支付相应的运输费用;3.1.3
2、 协助乙方进行必要的运输手续、清关手续等;3.1.4 在必要时,提供与货物有关的合法身份证明。3.2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3.2.1 根据甲方的委托和要求,提供相应的火车货运物流服务;3.2.2 对货物进行妥善保管,确保货物安全、无损坏;3.2.3 在运输过程中,及时通知甲方货物的运输情况和进展;3.2.4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规定,确保物流操作符合相关要求。四、运输费用及支付方式4.1 甲方应根据乙方提供的收费标准支付相应的运输费用。4.2 运输费用包括货物运输、装卸、储存及其他必要的费用。具体费用标准和支付方式双方另行协商确定。五、违约责任5.1 如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
3、违约方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5.2 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双方可以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争议。六、协议的生效和终止6.1 本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并持续有效,直至完成所有服务或经双方协商一致终止。6.2 双方可协商决定终止本协议,终止协议需提前至少30日书面通知对方。七、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7.1 本协议的签署、履行和解释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7.2 如双方因本协议履行发生争议,应首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八、其他条款8.1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方和乙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8.2 本协议的修改、补充或解除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并经双方签署。8.3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确定。甲方:(甲方名称)法定代表人(签字):日期:联系电话:乙方:(乙方名称)法定代表人(签字):日期: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