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律师委托合同协议协议书编号: 编号甲方(委托人):姓名/名称身份证/营业执照号码:号码通讯地址:地址乙方(律师事务所):名称执业证号:号码通讯地址:地址鉴于甲方需要咨询并委托乙方为其提供法律服务,双方本着公平、自愿及等价有偿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第一条 委托范围甲方委托乙方为其提供法律服务,包括但不限于:1. 就特定案件或问题提供法律咨询和意见;2. 准备和审核相关法律文件、合同和协议;3. 代表甲方进行诉讼、仲裁等法律程序。第二条 委托期限本委托合同自甲方与乙方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日期起至日期止。双方一致同意,如有延期或解除的情况,应书面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第三条 委托费用1
2、. 甲方应按照乙方提供的费用清单,及时支付委托服务费用。2. 甲方需承担乙方因履行委托服务而可能发生的必要费用,如律师差旅费、诉讼费等。第四条 保密义务1. 双方在协作期间及协议终止后,应互相保守对方的商业秘密及法律文件等信息,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泄露。2. 在法律要求或律师职业规范允许的情况下,乙方有权透露甲方的信息,但应尽力保护甲方的利益。第五条 法律责任1. 双方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不得承担任何违法行为。2. 如因一方违反协议规定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第六条 争议解决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第七条 其他约定1. 双方需将本次委托以及相关补充协议、附件等书面文件完整保留,作为双方权益及法律证据。2. 本协议项下的通知或回函应以书面形式发出,并通过认可的交付方式或邮寄方式送达对方。第八条 协议变更除非经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作出变更协议,否则本合同不得随意撤销、修改或转让。第九条 合同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甲方(委托人): 乙方(律师事务所):姓名/名称: 姓名/名称: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