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习资料路桥工程学院通途创业工作室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路桥工程学院“通途创业工作室”是实现路桥学院理论与实践无缝连接的平台,以塑造学生创业品格、培养学生创业素质为宗旨,是培养学生工程实践和创新能力的重要校内创业实践基地;为规范工作室日常管理、促进创业团队有效运行、优化创业服务环境,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路桥工程学院“通途创业工作室”是以扶持大学生自主创业为核心目标,竭诚为在校大学生提供自主创业的理论、政策和硬件扶持,培养一批现代化的创新人才。工作室开设“公路测绘软件和程序开发团队,公路勘测与地形图测绘团队,公路桥梁质量检测团队”三个创业团队。第二章 组织机构路桥工程学院通途创业工作室
2、管理团队机构: 主 任:唐杰军 副主任:聂善建 成 员:吴敏之、邓林、李振、刘敏、王中伟、赵 欣、孙晓亚、董开亮、张 浩第三章 团队管理第三条 路桥工程学院对通途创业工作室进行统一管理,对工作室的三个创业团队分别配备指导老师,提供有力,及时的服务支持。为创新人才的成长提供了创新创业教育条件与教育环境。第四条 进入通途工作室的学生是通过了路桥工程学院指导老师推荐与选拔的,参加工作室的各项活动,遵守“通途创业工作室”的各项规定,具有团队精神和集体荣誉感的各班同学。第五条 遵守国家、学校关于大学生的各种规章制度和管理条例,以此作为日常行为的准则。团队成员要团结一致,支持“通途创业工作室”的工作,参与
3、工作室创业项目。第六条 通途创业工作室团队成员必须以身作则,在工作室起带头作用。第四章 项目与成果管理第七条 通途创业工作室学生成员应积极申报科技创新创业项目、参与学科竞赛。第八条 通途创业工作室应根据国家和学校、学院有关管理规定,结合自身实际制定项目和成果管理细则,确保项目完成质量。第九条 通途创业工作室科技创新项目和研究成果应有完整的项目文档。第十条 研究成果主要包括软件产品、学术论文、专利证书、著作权证书和校级以上各类获奖证书等。 第十一条 通途创业工作室指导老师推进研究和开发成果的转化,鼓励和引导学生创业。第五章 工作室纪律第十二条 通途创业工作室的人员严禁吸烟,自觉维护工作室卫生,保持环境清洁、整齐,禁止浏览非法网站,不能把工作室作为自习室。第十三条 通途创业工作室的人员要有维护公共秩序的义务,爱护公物,爱惜工作室设备,不得违规操作、损坏或带走室内工具。第十四条 不随意翻阅、查看不属于自己掌握的文件、信函、图纸、资料,不随意使用他人工具器械。第十五条 最后离开的工作室人员要负责关窗,关灯,关门。第六章 附则第十六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第十七条 本办法由创新实践基地负责解释。二0一四年四月十五日仅供学习与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