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贸易代理协议书甲方:(以下简称“甲方”)乙方:(以下简称“乙方”)鉴于甲方经营范围内的产品(以下简称“产品”)需要在乙方所在地区进行市场开拓和销售代理,并且双方在交流和合作方面具有共同的意愿和诚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 协议目的甲方授权乙方作为其在乙方所在地区的独家贸易代理商,负责代理甲方产品的销售和市场推广。第二条 协议内容1. 甲方提供给乙方的产品(具体产品名称和规格见产品清单附件)的批发价格、价格计算方式以及进货数量等相关信息,双方尽力保持沟通畅通,并及时更新。2. 乙方负责在甲方指导下进行售后服务,保证产品的质量和售后服务满足标准
2、,并积极处理和解决可能出现的投诉和纠纷。3. 乙方作为甲方的贸易代理商,在市场推广和销售方面负有义务,包括但不限于在适当的时机组织和参加展会、促销活动,制定市场推广方案并报备甲方等。4. 乙方应当按照双方共同商定的计划和目标,努力发展市场、拓展客户,并提供市场调研和市场需求的反馈。第三条 保密条款1. 甲乙双方保证对协议内容及在履行协议过程中所知悉的对方商业秘密予以保密。2. 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泄露、使用或向第三方披露另一方的商业秘密,以确保双方的商业利益并维护商誉。第四条 协议终止1. 本协议的有效期为_(具体日期)。如协议到期后未经甲乙双方书面终止通知,该协议将自动延续。2. 若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提前解除本协议: a)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终止协议; b) 甲方产品停产、下线或经营范围调整等因素导致协议终止; c) 乙方违反协议内容并且无法在合理期限内进行整改。第五条 争议的解决本协议的解释、效力、履行以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第六条 协议的补充与修改对本协议的补充、修改,应当由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作出。第七条 其他1.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2.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甲方(签字):_乙方(签字):_日期: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