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教育合作交流协议书甲方:_(以下简称甲方)地址:_乙方:_(以下简称乙方)地址:_鉴于甲方和乙方都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并真实表达了各自的意愿,愿意以本协议为准则,共同开展教育合作交流活动,达成以下协议:第一条 目的与范围1.1 本协议的目的是促进甲方和乙方之间的教育合作交流,加强教育资源的共享与互助,提高教学质量。1.2 合作交流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 学生交换:双方互派学生参与对方学校的学习和文化交流活动; - 教师交流:双方互派教师到对方学校进行教学与培训活动; - 教育研讨:双方共同组织教育研讨会议、学术讲座等活动; - 教材开发:双方共同合作开发、编写教材或教学资源。第二
2、条 权利与义务2.1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 提供合适的教学环境和条件,保障交流学生和教师的安全; - 提供必要的指导和培训,确保交流活动顺利进行; - 配合乙方进行教育研讨和教材开发等合作项目; - 尊重乙方教育制度和文化差异,遵守相关法律法规。2.2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 提供合适的教学环境和条件,保障交流学生和教师的安全; - 积极参与甲方的教学和培训活动,并积极互助合作; - 配合甲方进行教育研讨和教材开发等合作项目; - 尊重甲方教育制度和文化差异,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第三条 保密与知识产权3.1 双方在合作交流过程中可能涉及到双方的商业机密、个人隐私以及相关的知识产权等,双方应确保
3、保密相关信息,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透露。3.2 对于双方共同开发的教材或教学资源,双方应合理分配知识产权,并在协议书中明确双方的权益和使用范围。第四条 终止与解除4.1 协议解除: - 双方一致同意解除本协议; - 一方违反协议内容,且经提醒或通知后不立即改正。4.2 协议终止: - 本协议期满,双方未提出续约的意愿; - 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继续履行本协议。第五条 争议解决5.1 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所属地法院提起诉讼。第六条 附则6.1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6.2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并维持至协议约定的期限届满。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