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销(赏)

第四章--税务管理制度.doc

上传人:可**** 文档编号:1503984 上传时间:2024-04-29 格式:DOC 页数:5 大小:38.50KB
下载 相关 举报
第四章--税务管理制度.doc_第1页
第1页 / 共5页
第四章--税务管理制度.doc_第2页
第2页 / 共5页
第四章--税务管理制度.doc_第3页
第3页 / 共5页
第四章--税务管理制度.doc_第4页
第4页 / 共5页
第四章--税务管理制度.doc_第5页
第5页 / 共5页
亲,该文档总共5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1、以下资料选自徐孟洲主编:税法练习题集,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7.第四章 税务管理制度名词解释题:1.账簿、凭证选择题 (一)单项选择题1.下列主体不需要进行税务登记的是( )。A.某个体工商户B.某企业的分支机构C.某律师事务所D.某科研机构2.某单位会计甲在审查业务员乙交来的一张购买原材料的发票时,发现该发票在产品及规格等栏目中所填内容与实际采购情况有较大差异。甲乙二人到仓库进行核对后,由乙在发票上进行更正并写了书面说明,甲将这张发票和乙的书面说明一起作为原始凭证入账。下列关于此事的说法哪一个是错误的?( )(司考)A.甲应将发票连同乙的书面说明交单位负责人审查签字后才能入账B.甲有权拒

2、绝接受这张发票,并向单位负责人报告C.乙无权对原始凭证记载的内容加以更改D.乙应将这张发票拿回出票单位要求重开或更正3 .根据我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企业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的时间是( )。A.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15日内B.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C.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45日内D.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60日内(二)多项选择题1.某企业从事服装销售业务,经工商登记机关登记取得营业执照。就税收法律关系而言,该个体户必须实施下列哪些行为?( ) (司考)A.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向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B.设置账簿C.向税务机关预交纳税保证金D.从商店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2.在下列

3、哪些情况下,税务机关有权依法直接核定纳税人的应纳税额?( )(司考)A.甲公司擅自销毁账簿、拒不提供纳税资料B.乙公司申报的计税依据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C.丙公司设置了账簿,但账目混乱,凭证不全,难以查账D.丁公司未按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申报后才申报(三)不定项选择题1.关于税务登记的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司考)A.事业单位均无须办理税务登记B.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应当办理税务登记C.个体工商户应当在办理营业执照之前办理税务登记D.税务机关应当在收到税务登记申报之后15日内核发税务登记证件简答题1.税务检查中,税务机关、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有关单位和个人的权利

4、义务是怎样的?案例分析题1.某从事电脑软件开发的公司于1998年6月9日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领取了营业执照,开业经营并已取得应税收入,当年7月18日税务机关发现该公司既未办理税务登记又未申报纳税(申报期限为每月1日至10日),税务机关应当如何处理? 参考答案名词解释题:1.(1)账簿,亦称“账册”,是由具有一定格式而又相互联系的账页所组成的,用以全面、系统、连续记录各项经济业务的簿籍,是编制报表的依据,也是保存会计资料的重要工具。按其作用,账簿可分为总账、日记账、明细账和其他辅助性账簿。总账,也称总分类账,是根据总账科目开设的账户,用来分类登记全部经济业务,提供各种资金占用、资金来源、费用成本和

5、收入成果等总括核算的分类账簿。总账按形式可分为等本账、活页账和卡片账。日记账,也叫流水账,是指对各项经济业务按其发生或完成的先后顺序进行登记的账簿。明细账,也叫明细分类账,是根据总账科目所属的二级或明细科目开设账户,用来分类登记某一类经济业务,提供明细核算资料的分类账簿。(2)凭证,是指会计凭证,它是记载经济业务发生、明确经济责任和作为记账依据的书面证明。会计凭证分为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原始凭证是经济业务发生时所取得或填制的凭证,它是发生会计事项唯一合法的书面凭证,又是整个会计核算工作的起点和基础。合法的原始凭证,包括套印税务机关发票监制章的专用性票据和财政部门管理的行政性收费收据以及经财政、

6、税务部门认可的其他凭证。记账凭证是由会计人员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按其内容应用会计科目和复式记账方法,加以归类整理,并据以确定会计分录和登记账簿的凭证。记账凭证按其所反映经济业务的内容不同,可分为收款凭证、付款凭证和转账凭证;按其填列的科目不同,可分为单式记账凭证和复式记账凭证。选择题(一)单项选择题1. D。考点:税务登记解析:税收征收管理法第15条规定:“企业,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以下统称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三十日内,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报之日起三十日内审核并

7、发给税务登记证件。”D选项中的科研机构不从事生产经营,所以不需税务登记。2. A。考点:会计法对原始凭证的要求解析:会计法第14条规定:“会计凭证包括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办理本法第十条所列的经济业务事项,必须填制或者取得原始凭证并及时送交会计机构。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必须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对原始凭证进行审核,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有权不予接受,并向单位负责人报告;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并要求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更正、补充。原始凭证记载的各项内容均不得涂改;原始凭证有错误的,应当由出具单位重开或者更正,更正处应当加盖出具单位印章。原始凭证金额有错误的,应当由

8、出具单位重开,不得在原始凭证上更正。”购买原材料的发票属于原始凭证。原始凭证有错误的,应当由出具单位重开或者更正,乙无权对原始凭证记载的内容加以更改,也不能将发票连同说明交单位负责人审查签字后就入账。因此,选项CD是对的,A是错的。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有权不予接受,即可以拒绝并向单位负责人报告。B是对的。3 . B。考点:税务登记解析: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向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应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15日内,按规定设置账簿。所以B符合题意。(二)多项选择题1. AB。考点:税务

9、登记和账簿的法律规定解析:税收征收管理法第15条规定:“企业,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以下统称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三十日内,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报之日起三十日内审核并发给税务登记证件。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将办理登记注册、核发营业执照的情况,定期向税务机关通报。本条第一款规定以外的纳税人办理税务登记和扣缴义务人办理扣缴税款登记的范围和办法,由国务院规定。”因此,A符合题意。税收征收管理法第19条还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的

10、规定设置账簿,根据合法、有效凭证记账,进行核算。”账簿是纳税义务人记录生产经营活动,进行经济核算的主要工具,也是税务机关确定应纳税额,进行财务监督和进行税务检查的重要依据。因此,B符合题意。C项向税务机关预交纳税保证金,在税收征管法中并无相应的规定,故不选。税收征收管理法第21条规定:“税务机关是发票的主管机关,负责发票印制、领购、开具、取得、保管、缴销的管理和监督。”该法实施细则第18条规定,发票只能凭税务登记证向主管税务机关领购。故D不选。2. ABC。考点:应纳税额的确定制度解析:税收征收管理法第35条规定:“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税务机关有权核定其应纳税额:(一)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

11、规定可以不设置账簿的;(二)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应当设置但未设置的;(三)擅自销毁账簿或者拒不提供纳税资料的;(四)虽设置账簿,但账目混乱或者成本资料、收入凭证、费用凭证残缺不全,难以查账的;(五)发生纳税义务,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申报,逾期仍不申报的;(六)纳税人申报的计税依据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由此可知,本题答案为A、B、C。(三)不定项选择题1. B。考点:税务登记解析: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企业,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以下统称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三十日内

12、,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报之日起三十日内审核并发给税务登记证件”。因此,B是对的。A中,并不是所有的事业单位均无须办理税务登记,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也是要办理税务登记的。C中,个体工商户应当在办理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办理税务登记。对于D,税务机关核发税务登记证件的期限应当是在收到税务登记申报之后30日内,而不是15日内。简答题1.税务检查,是指税务机关依据税收法律法规和财务会计制度等,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履行纳税义务和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情况进行审查和监督的活动。(1)税务机关在税务检查中的权力、义务。税务机关在税务检查中的权力和义务在税收法律

13、法规中往往是融合在一起的,即法律法规在赋予税务机关一项检查权时,同时对其实施该项权力又作了一定的限制,这种限制就构成其法定义务。包括:1)检查账簿、记账凭证、报表和有关资料。2)检查纳税人应纳税的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检查有关的经营情况。3)责成提供有关的文件、证明材料和有关资料。4)询问有关问题和情况。5)检查纳税人托运、邮寄应纳税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的有关单据、凭证和有关资料。6)经批准,查询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在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存款账户。7)税务机关按照法律规定的批准权限采取税收保全措施或者强制执行措施。8)税务机关有权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调查与纳税或者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有关的情

14、况,有关单位和个人有义务向税务机关如实提供有关资料及证明材料。9)税务机关对与案件有关的情况和资料,可以记录、录音、录像、照相和复制。10)税务机关派出的人员进行税务检查时,应当出示税务检查证和税务检查通知书,并有责任为被检查人保守秘密。(2)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在税务检查中的权利、义务。上述关于税务机关在税务检查中的义务,就构成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在税务检查中的权利,这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另外,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有权要求税务人员出示税务检查证和税务检查通知书;税务人员没有税务检查证和税务检查通知书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有权拒绝检查。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接受税务机关依法进行的税务检查,如实反映

15、情况,提供有关资料,不得拒绝、隐瞒。(3)有关单位和个人在税务检查中的权利、义务。税务机关在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调查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或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情况时,有关单位和个人有权要求税务人员出示税务检查证和税务检查通知书;税务人员没有税务检查证和税务检查通知书的,有关单位和个人有权拒绝检查。有关单位和个人在税务机关调查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或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情况时,有义务如实提供有关资料和证明材料。案例分析题1.(1)凡从事生产、经营,实行独立经济核算,并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批准开业和发给营业执照的,应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向当地税务机关申请办理税务登记。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申报

16、办理税务登记、变更或者注销登记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处2 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2 000元以上10 000元以下的罚款。(2)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纳税申报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以2 000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的,可以处以2 000元以上10 000元以下的罚款。苗木供应合同书甲方:乙方:周至县哑柏镇绿星苗圃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 (以下简称甲方)从周至县哑柏镇绿星苗圃(以下简称乙方)购买银杏苗木,(用于渭政办发2010205号文件,渭南市区绿化),并就相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一、 苗木数量: 二、 苗木规格:胸径15cm以上,主干通直,树头完

17、整,枝条匀称、丰满,无病虫害,树形美观。三、 苗木价格:每株计人民币四、 该价格包括:苗木费、挖掘费、包装费、装车费、拉运费五项。合计人民币( )五、 付款方式:任务完成后,10日内一次付清。六、 有关事项:1、 土球规格:苗木所带土球直径1.2米以上,厚度60cm以上,卸车前完整不破裂。2、 包装规格:土球包装腰带无间隙宽度12cm以上,纵扎草绳间隙在2cm以下。绳杆高度40cm,缠冠高度2米。3、 所有苗木必须是播种培育,均为本苗圃苗木,严禁从外省、外地调动,由此产生的不良后果,由乙方负责。4、 乙方必须按照甲方时间、地点、数量要求按时送苗。(送苗地点,渭南市城区)并保证我县任务完成居全市前三名。5、 苗木结算数量以接收方接收单上的数据为准,因不符合合同条款中苗木规格要求的,接收方拒绝接收的苗木由乙方自行处理。六、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同意协商解决。七、合同条款违约,造成经济损失,由造成损失方全额赔偿。八、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二0一0年十二月

展开阅读全文
部分上传会员的收益排行 01、路***(¥15400+),02、曲****(¥15300+),
03、wei****016(¥13200+),04、大***流(¥12600+),
05、Fis****915(¥4200+),06、h****i(¥4100+),
07、Q**(¥3400+),08、自******点(¥2400+),
09、h*****x(¥1400+),10、c****e(¥1100+),
11、be*****ha(¥800+),12、13********8(¥800+)。
相似文档                                   自信AI助手自信AI助手
百度文库年卡

猜你喜欢                                   自信AI导航自信AI导航
搜索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应用文书 > 规章制度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获赠5币

©2010-2024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4008-655-100  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gzh.png    weibo.png    LOFTER.png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