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教练车及设施设备管理制度1、 必须保持车容整洁,技术状况良好。2、 回场后的车辆,必须停放整齐,锁好车门,防止丢失零件。3、 未经领导同意,车辆一律不准外借,更不准开车回家探亲、访友办私事,一旦发现上述行为严肃处理。造成事故的一切后果自负。4、 对教练车实行统一管理,责任到人。责任人要加强对车辆的维护和保养。按规定使用,保证教练车辆不出问题。5、 各种设备逐一登记造册,注明名称件数、使用单位、保证设备不流失。6、 实行责任制,对各种设施指定专人负责,没有经过领导批准,任何人不得使用教学设备。7、 责任人要对所管的设备,经常维护保养,使各类设备,始终保持良好状态,保证教学顺利开展。各责任单位,要
2、根据工作特点,制定具体的管理措施,切实把教练车及教学设施、设备管住、管好。苗木供应合同书甲方:乙方:周至县哑柏镇绿星苗圃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 (以下简称甲方)从周至县哑柏镇绿星苗圃(以下简称乙方)购买银杏苗木,(用于渭政办发2010205号文件,渭南市区绿化),并就相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一、 苗木数量: 二、 苗木规格:胸径15cm以上,主干通直,树头完整,枝条匀称、丰满,无病虫害,树形美观。三、 苗木价格:每株计人民币四、 该价格包括:苗木费、挖掘费、包装费、装车费、拉运费五项。合计人民币( )五、 付款方式:任务完成后,10日内一次付清。六、 有关事项:1、 土球规格:苗木所带土球直径1.
3、2米以上,厚度60cm以上,卸车前完整不破裂。2、 包装规格:土球包装腰带无间隙宽度12cm以上,纵扎草绳间隙在2cm以下。绳杆高度40cm,缠冠高度2米。3、 所有苗木必须是播种培育,均为本苗圃苗木,严禁从外省、外地调动,由此产生的不良后果,由乙方负责。4、 乙方必须按照甲方时间、地点、数量要求按时送苗。(送苗地点,渭南市城区)并保证我县任务完成居全市前三名。5、 苗木结算数量以接收方接收单上的数据为准,因不符合合同条款中苗木规格要求的,接收方拒绝接收的苗木由乙方自行处理。六、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同意协商解决。七、合同条款违约,造成经济损失,由造成损失方全额赔偿。八、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二0一0年十二月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