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科技成果合作转化协议书协议编号: 协议编号甲方: 甲方名称地址: 甲方地址乙方: 乙方名称地址: 乙方地址鉴于:1. 甲方是一家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的科技成果拥有者,拥有相关科技成果的所有权;2. 乙方是一家有能力进行科技成果转化的合作方;3. 双方希望通过合作,将科技成果转化为实际应用,共同推动科技创新和经济发展。基于上述情况,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 定义本协议中使用的以下术语定义如下:1. 科技成果:指甲方拥有的、通过科学研究或技术开发所取得的具有实际应用价值的成果,包括但不限于专利、技术方案、软件、产品等;2. 转化:指将科技成果从实验室阶段转变为实际应用或商品化的
2、过程,包括但不限于技术转让、技术合作、产品开发等。第二条 合作内容1. 甲方同意将所拥有的科技成果授权给乙方,供乙方进行转化并实施;2. 乙方同意利用自身的技术、资源和市场渠道,对甲方的科技成果进行开发、推广和销售;3. 双方将就转化过程中的权益分配、责任义务以及合作期限等进行详细商定,并在另行附件中加以详述。第三条 权益分配1. 乙方在实施转化过程中所形成的收益,应按照双方另行商定的方式进行分配;2. 如双方对收益分配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应协商解决;解决不成的,可通过仲裁等方式解决。第四条 保密义务1. 双方在合作过程中可能接触到对方的商业机密、技术秘密或其他保密信息,双方同意对该等信息进行严
3、格保密;2. 未经对方书面许可,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披露、使用或转让对方的保密信息。第五条 知识产权1. 甲方作为科技成果的拥有者,对相关的知识产权享有全部或部分权益;2. 乙方在转化过程中所产生的技术创新和相关知识产权,应授予甲方相应的使用权或所有权;3. 双方应共同保护科技成果的知识产权,并尽力防止侵权行为的发生。第六条 合作期限与解除1. 本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 合作期限;2. 在合作期限届满前,任一方如需解除本协议,应提前 提前解除期限 书面通知对方。第七条 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本协议的订立、效力、解释和履行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对于因本协议引起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提交至 仲裁机构 仲裁解决。第八条 其他条款1. 本协议的任何修改、补充或变更,须经双方书面同意,并以书面形式作出;2.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正式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人签字: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