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吸 收 录 用 干 部 审 批 表
录用单位:
姓名
性别
民族
像
片
籍贯
政治面貌
出生
年月
出国时间
回国时间
本科毕
业时间
国内学历
国内专业
国内职称
国外学历
国外专业
留学国别
工作单位 及
住 址
职务
学
习
工
作
经
历
时间
学校 / 单位
学历学位 / 职务
现 实 表 现
家社庭 成会员 及关主 要 系
姓名
年龄
与本人关系
工作单位
职务
身
体
状
况
审
查
部
门
意
见
批
准
机
关
意
见
接 收 单 位 意 见
*人才交流中心意见
备
注
*本人档案需要委托“珠海市人力资源开发管理服务中心”管理的,加盖人才交流中心意见。
附:“吸收录用干部审批表”填表说明(此页仅作参考,不需打印)
1. 办理“吸收录用干部”者必须为在珠海工作或创业的留学回国人员;
2. “录用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在珠企事业单位,并在“接收单位意见”栏盖章加意见;
3. 户口在珠工作暂未落实者,可挂靠珠海市人力资源开发管理服务中心,录用单位栏填写:“珠海市人力资源开发管理服务中心”;
4. “相片”为大一寸彩色近照;
5. “简历”栏填写受教育经历,有工作经验者如实填写工作经验,并出具单位工作证明;
6. “现实表现”栏需如实表明个人对国家、对党、对社会、对回国为国效力等的感受和想法;
7. “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栏填写父母及社会关系成员的工作单位和职务;
咨询电话:2283756(贾先生),2285304(黄小姐)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 早上8:30~12:00;下午2:30~5:30
办公地点:香洲柠溪大道双竹街82号2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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