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租赁车辆管理协议合同编号:_本租赁车辆管理协议(下称“本协议”)由以下各方(以下统称为“双方”或“各方”)于_年_月_日签订:甲方:身份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地址:电话:乙方:身份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地址:电话:鉴于:1. 甲方拥有并合法所有以下车辆(以下称为“车辆”)的使用权:(车辆详细信息)2. 乙方有经营汽车租赁业务的需要。基于以上鉴于,各方经友好协商,遵循平等互利的原则,达成以下协议:第一条 目的本协议的目的是约定甲方将车辆出租给乙方,并确立双方在租赁车辆管理方面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第二条 车辆出租1.甲方同意将上述车辆出租给乙方,在租赁期限内供乙方合法经营使用。甲方将确保车辆在交付
2、乙方前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2.乙方同意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本协议约定的方式使用车辆,不得超出车辆的合法使用范围。3.乙方应妥善保管车辆,如发生任何事故、损坏或丢失,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双方约定进行处理。4.乙方应按时支付租金和押金,并保证支付的款项来源合法。第三条 租赁期限租赁期限为_起至_止。第四条 租金和押金1. 乙方应按照双方协商的费用标准支付租金,并确保支付的款项来源合法。2. 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押金作为租赁期间车辆的安全保障。在租赁期满、车辆无损坏或遗失的情况下,押金将全额退还给乙方。第五条 车辆维护和保险1. 乙方有义务按时对车辆进行保养维护,确保车辆处于可安全行
3、驶状态。2. 甲方将购买车辆保险,保险费用由乙方承担,确保车辆在租赁期间获得必要的保险保障。第六条 违约责任1. 若甲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导致乙方无法正常使用车辆,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承担相应的损失和违约责任。2. 若乙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导致车辆发生事故、损坏或其他损失,乙方应承担相应的修复费用或赔偿责任。第七条 争议解决双方如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八条 协议变更和终止1. 本协议的变更和补充事项应经双方以书面形式达成一致,并生效。2. 本协议在租赁期满后自动终止,除非双方另有约定或同意续租。第九条 附则1. 本协议不涉及任何与违法、政治或公序良俗背道而驰的行为。2. 本协议的任何条款如被视为无效或不可执行,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有效性和可执行性。3.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并取代双方之前的一切口头或书面协议。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签字:_ 签字:_日期:_ 日期: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