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设工程管理协议鉴于甲方(以下简称“业主”)拟进行建设工程,并欲委托乙方(以下简称“施工方”)负责工程的管理事务,双方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 任务范围1.1 业主委托施工方负责对建设工程的全面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工程进度、质量控制、施工安全、材料采购以及与相关部门的协调等。第二条 工作内容2.1 施工方在接受委托的基础上,应根据业主的安排和要求,对建设工程的全过程进行管理,并根据施工进展向业主定期汇报。2.2 施工方应组织专业的人员进行现场巡检,确保施工符合法律、法规和相关技术标准的要求。2.3 施工方应编制详细的施工计划,并按时完成各项工程任务,确保工程按时交付。第三条 质量控制3.1 施
2、工方应对建设工程的施工过程进行全面监督,并确保工程质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3.2 施工方应严格执行质量控制标准,确保施工过程中的质量问题及时处理并解决。第四条 安全措施4.1 施工方应制定和执行相应的施工安全管理和应急预案,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4.2 施工方应对参与施工的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并确保人员操作符合安全规定。第五条 合同履行5.1 双方应在签订本协议后10个工作日内,互相交换所需材料,及时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5.2 业主应按合同约定的方式和时间支付工程款项。第六条 保密义务6.1 双方应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所涉及的商业秘密和机密信息予以保密,并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第七条 争议解决7.1 双方因本协议履行发生争议的,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八条 协议变更8.1 任何对本协议的修改或变更,需经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进行确认。第九条 协议解除9.1 本协议自双方履行完毕全部责任义务之日起解除。9.2 本协议解除后,双方应按照约定彼此返还与本协议履行有关的一切文件、资料及其他权益。以上为双方就建设工程管理的相关事宜达成的协议,双方共同遵守并履行。该协议具有法律效力,即协议一经签署生效。若本协议内容与相关法律法规有冲突的,以法律法规为准。甲方(业主):_乙方(施工方):_日期: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