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打包配送合作协议书第一条 有效性和适用范围本协议适用于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的情况下,有意愿进行打包配送合作的各方(以下简称为“合作方”)。第二条 合作内容1. 合作方共同合作,将对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要求的货物进行打包,以确保货物安全。2. 合作方将共同商议合作的具体细节,包括但不限于运输方式、日程安排、费用分配等。第三条 合作义务1. 合作方应当根据合同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按时完成货物打包工作。2. 合作方应当保证打包过程符合安全规范,并确保货物在运输过程中不会受到损坏。3. 若因合作方原因导致货物遗失或损坏,合作方应当承担
2、相应的赔偿责任。4. 合作方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从事任何违法活动,包括但不限于走私、贩卖禁止品等行为。第四条 费用分配1. 合作方应当就费用的支付方式和比例达成一致,并在协议生效后按照约定支付相应费用。2. 若因特殊情况需要调整费用分配,合作方应当及时商议,并在双方协商一致后进行调整。第五条 保密义务1. 合作方应当对从对方获得的商业信息和机密信息予以保密,不得将其泄露给第三方或用于其他非合作目的。2. 除非经协商一致或法律法规要求,否则不得将协议内容披露给第三方。第六条 争议解决合作方如对本协议的解释和履行发生争议,应当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应当提交合作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处理。第七条 协议生效与终止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除非双方协商一致或出现不可抗力情况,否则不得擅自解除本协议。第八条 适用法律本协议的订立、解释和履行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第九条 其他1.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 本协议的标题仅供方便阅读,不具有法律效力。第十条 附则1. 本协议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2. 本协议的任何修改、补充均应以书面形式进行,并需经双方的签字或盖章确认后生效。签署地点: 签署日期: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人: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