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化妆品研发合作协议甲方:(公司名称)乙方:(公司名称)鉴于甲方及乙方(以下称为“双方”)是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等的合法主体。双方希望就化妆品的研发合作事宜达成以下协议:第一条 合作内容1.1 双方同意就化妆品的研发进行合作,包括但不限于产品设计、原料采购、生产工艺开发、质量控制等方面。1.2 双方将根据合作事项的具体情况,确定合作的具体方式、目标、工作计划等。第二条 权益保护2.1 双方在合作过程中产生的知识产权、商业秘密等权益,各自享有相应的权利,并承诺不侵犯他方权益。2.2 任何一方要对合作过程中的技术、商业机密信息等进行保
2、密,不得泄露给任何无关第三方。第三条 责任和义务3.1 双方应按照约定的工作计划和要求,履行各自的责任和义务,并保证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3.2 如因一方的原因导致合作无法进行或延迟,造成对方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第四条 合作期限和解除4.1 合作期限为(具体期限),如无特殊约定,双方应按期履行合同义务。4.2 如双方一致同意解除合作协议,应通过书面形式提前(具体时间)通知对方,并协商解决合作实施过程中的相关问题。第五条 不可抗力5.1 若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无法履行合同义务,双方应及时通知对方,并采取必要的措施减少损失。5.2 不可抗力因素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政府行为、战争等不可预见且无法避免的情况。第六条 争议解决6.1 合作双方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进行诉讼解决。6.2 争议期间,协议其他条款仍然有效,争议解决结果应当依法执行。第七条 附则7.1 本协议自双方正式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履行完毕。7.2 本协议正本一式两份,甲方与乙方各执一份,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7.3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补充协商,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