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筑工程验收协议书甲方(以下简称“甲方”):住所/地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码:乙方(以下简称“乙方”):住所/地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码:甲方和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建筑工程的验收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验收标准1. 甲方和乙方一致同意按照相关的建筑工程规范、技术标准和设计要求进行验收。2. 验收标准包括但不限于结构安全性、功能性能、工程质量、环境保护等内容。二、验收时间和地点1. 验收时间:验收工程完成后的十五个工作日内。2. 验收地点:建筑工程的实际位置。三、验收程序1. 甲方提出书面通知,通知乙方进行验收。2. 乙方按照通知书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
2、参加验收。3. 双方共同进行工程验收,并勾选验收表格上相应的选项。四、验收内容1. 工程结构安全性: (1)建筑物主体结构的抗震、安全性能; (2)适用的消防安全规范和消防设施验收。2. 工程功能性能: (1)各功能区域的功能实现,如办公区、生产区等; (2)相关设备的运行效果。3. 工程质量: (1)建筑物的水、电、气、暖等设施设备工作正常; (2)工程质量是否达到相关规范标准。4. 环境保护: (1)建筑工程是否对周边环境造成污染; (2)是否符合环保监测要求。五、验收结果1. 若验收结果合格,甲方和乙方在协议签署后立即生效。2. 若验收结果不合格,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并在指定的时间内予以改正。六、违约责任1. 乙方未按照约定时间和地点参加验收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2. 甲方或乙方提供虚假资料或漏报重要信息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七、争议解决1. 甲方和乙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纠纷的,应友好协商解决。2. 协商不成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八、协议变更和终止1. 甲方和乙方可以协商一致对本协议的内容进行变更。2. 甲方和乙方一致同意,在合同约定的完成时间后,本协议终止。九、附则1.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方和乙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甲方(盖章/签名): 乙方(盖章/签名):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