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品牌形象使用协议【协议标题:品牌形象使用协议】本协议由以下各方自愿订立,经互相协商一致,以保障品牌形象的合法使用,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一、目的 1.1 本协议旨在规范品牌形象的使用,明确双方权利与义务,确保品牌形象的合法使用,保护品牌形象的声誉与权益。 1.2 本协议适用于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的使用情况。二、定义 2.1 品牌形象:指由【品牌方名称】拥有和管理的所有与该品牌相关的图标、商标、名称、商誉及相关文字、图片、视频、音频等素材。 2.2 使用方:指与品牌方签订本协议,获得品牌形象使用许可的一方。三、授权范围 3.1
2、 品牌方特此授予使用方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在特定场合下合理、非独占性地使用品牌形象,以促进品牌的宣传与推广。 3.2 使用方仅可在本协议约定的范围内合理使用品牌形象,并不得擅自转让、许可他人使用或超出授权范围使用品牌形象。四、使用限制 4.1 使用方在使用品牌形象时,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序良俗,不得进行误导、虚假宣传或任何与品牌形象声誉相悖的行为。 4.2 使用方不得侵犯品牌方的合法权益,包括但不限于商标使用权、著作权、名誉权等。如发生上述情况,使用方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五、协议终止 5.1 本协议可由任一方提前书面通知对方终止,终止通知应提前【XX】天。 5.2 协议终止后,使用方应立即停止对品牌形象的使用,并不得再以任何方式展示、宣传品牌形象。 5.3 协议终止后,使用方不得以任何方式继续使用、修改或修改品牌形象,亦不得再许可其他单位或个人使用或访问。六、争议解决 6.1 若双方就本协议内容或其执行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一方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七、附则 7.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XX】年。 7.2 本协议一式【两】份,使用方与品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签署方】: 品牌方: (单位名称)签署日期: 使用方: (单位名称)签署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