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授权使用商标协议书甲方:(商标注册人名称)地址:(商标注册人地址)乙方:(商标使用人名称)地址:(商标使用人地址)鉴于甲乙双方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自愿达成以下协议:第一条 授权内容1.1 甲方是拥有(商标名称)商标权益的合法注册人,现授权乙方在指定地区范围内使用该商标,用途包括但不限于生产、销售、推广、宣传等。1.2 乙方在使用商标时应确保完全遵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从事任何违法、违规行为,避免损害商标的声誉和利益。第二条 期限2.1 本协议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并经甲方书面确认后生效。2.2 协议有效期为_年,自生效之日起至_年止。终止后,如双方同意延期,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2、。第三条权益保护3.1 乙方不得将商标授权给任何第三方使用,包括但不限于出租、转让、许可等行为。3.2 乙方应积极采取必要的措施,保护商标权益,防止他人侵权行为。3.3 如乙方发现任何侵权行为,应立即通知甲方,并配合甲方采取相应的法律行动。第四条 商标使用费4.1 乙方在获得商标授权后,应按约定向甲方支付商标使用费。4.2 商标使用费的支付方式、频次、金额等具体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第五条 责任及违约处理5.1 任何一方违约时,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赔偿因违约行为给对方造成的损失。5.2 如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无法履行本协议,双方应及时通知对方,并予以免责或协商解决。第六条 合同解除6.1 协议有效期届满时,自动解除。6.2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给对方造成重大损失或长期不履行义务的,对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保留法律追究的权利。第七条 争议解决7.1 本协议的解释、执行和争议解决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7.2 如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产生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第八条 其他事项8.1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解决,并签订书面补充协议。8.2 本协议正文和补充协议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甲方: 乙方:签字: 签字: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