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教育合作项目协议书甲方:【单位或个人名称】地址:【单位或个人地址】联系人:【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电子邮箱】乙方:【单位或个人名称】地址:【单位或个人地址】联系人:【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电子邮箱】鉴于甲方与乙方均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愿意就教育合作项目展开合作,遵循相互理解、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 合作项目的目的本协议旨在促进双方之间的教育合作,共同开展教育项目,提升教育质量,推动教育资源的共享和交流。第二条 合作项目的内容1. 双方将在教育领域开展合作项目,包括但不限于教学研究、师资培训、教材开发、课程合作等。2.
2、 合作项目的具体内容、时间、地点、方式等将由双方协商确定,并在另行补充协议中明确。第三条 合作项目的责任和权益1. 双方在合作项目中应互相尊重、平等、友好合作,共同承担责任。2. 合作项目中产生的知识产权归属双方共同所有,双方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知识产权的合法性。3. 双方应根据具体项目协商确定各方的权益与责任,并在另行补充协议中进行明确。第四条 合作项目的保密条款1. 双方在合作项目中所获得的涉及商业秘密、教育机构的机密等信息应予以保密,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披露或使用。2. 双方应建立相应的保密制度和安全措施,保障涉及合作项目的各项信息的安全和保密。第五条 合作项目的费用1. 合作项目中
3、涉及的费用由双方协商确定,并在另行补充协议中明确支付方式和时间。2. 双方应按照约定及时支付合作项目中的费用,并按照约定解决涉及费用方面的争议。第六条 合作项目的终止与解除1. 合作项目的终止应由双方协商一致决定,并在另行补充协议中明确终止事项。2. 合作项目的解除应符合双方协议的约定,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解除程序。第七条 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1. 本协议的签署、生效、解释和执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2. 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提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解决。第八条 协议的生效与修改1. 本协议自双方盖章或签字之日起生效。2. 本协议任何修改或补充应经双方书面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作为本协议的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盖章/签字): 乙方(盖章/签字):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