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定远县青山学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
评选办法
为进一步推进素质教育,表彰和奖励学生中的优秀群体,更好地发现学生的闪光点,鼓励学生进步,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根据南宁市教育局关于评选市级“三好”、“优干”的相关文件,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此评选办法。
一、评选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黄海山
成 员:全体行政人员、班主任
二、评选时间: 每学年春季学期
三、评选形式:由各年级、各班级组织推荐
四、评选范围与名额
1.范围:非毕业班学生
2.名额分配:
校三好:全年级不超过30%。
校优干:每班5名
五、评选原则: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六、评选条件
(一)学校“三好”学生
思想品德好
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树立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和为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而奋斗的志向,努力使自己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关心国家大事,热心为集体服务,积极参加劳动和社会实践,尊敬师长,团结同学,乐于助人,遵守社会道德,自觉遵守《中(小)学生守则》和《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在同学中能起模范作用。
具有诚实正直、自尊自强、勤劳朴实、开拓进取等品质和一定的是非判断能力及自我教育的能力。
操行评定等级:优秀
学习好
学习态度端正,立志成材,勤于思考,虚心好学,能较好地掌握各门功课的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积极参加科技活动,学习成绩优良。
学习成绩方面:
主要参考一学年的期中和期末期评成绩 。各科总平均分: 初一、初二年级在70分以上;高中各年级会考科目成绩在C等以上,其余科目期评成绩在65分以上 。
身体好
坚持锻炼身体,认真上好体育课,做好早操、课间操和眼保健操,积极参加文体活动,有良好的卫生习惯,身体健康,体育课考核达B等级以上,《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获得“良好”等级以上,身体缺点三项以下。
(二)学校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条件
1.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
2.团结协作好。能经常联系班主任和其他学生干部,团结同学,乐于助人,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
3.完成任务好。能很好的完成学校和班级交给的各项任务。工作积极主动,有创新精神,成绩显著。
4.模范带头作用好。能在学习、工作、劳动、纪律和各项活动中严格要求自己,真正起到班干部的作用。
5.见义勇为,敢于批评不良的现象。
6.积极参加文体活动,身体健康,《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获得“良好”等级以上,体育课考核达B等级以上,身体缺点三项以下。
六、表彰和奖励
1.通过校园网、学校板报、橱窗等,广泛宣传校“三好学生”“校优干”的事迹。
2.颁发荣誉证书。
3.在学生学籍证中进行荣誉记载。
定远县青山学校评选表彰“学生之星”
活 动 方 案
一、指导思想: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努力探索贴近学生实际的德育工作新途径,学校决定开展评选“学生之星”活动——在同学身上找长处,在同学当中找榜样,在同学当中树新星,让每个学生展示自己的优点和闪光点,都有成功的机会和体验,从而树立自信,促进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营造人人有特长、个个有优势;人人值得学、个个都要学的良好氛围,构建积极进取、奋发向上的优良班风和校风。
二、活动理念:人有所长,激励成功
三、活动目标:人人争先创星,让校园星光灿烂
四、评选活动领导小组暨“学生之星”评审小组:
组 长:黄海山
五、评选对象及基本条件:
1.全体在校学生;2.申报的材料必须实事求是,事迹是本年度的。
六、评选时间:每学年秋季学期
七、评选项目:
1.单项:“道德之星”“守纪之星”“服务之星”“学习之星”“进步之星”“勤奋之星”“卫生之星”“劳动之星”“体育之星”“才艺之星”共十类。
2.综合:“十佳之星”。
八、评选标准:
1.十个单项“学生之星”,按如下各项标准评选,凡有具体事例、表现突出的均可当选。
项目
名称
评选标准
1
道德之星
爱集体,讲公德,守诚信,敬师长有礼貌。
2
守纪之星
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没有违纪行为。
3
服务之星
爱公益,不怕苦,不怕累,为大家乐奉献。
4
学习之星
善思考,勤动手,勤问人,学习成绩突出。
5
进步之星
虚心学,勇上进,不落后,讲方法,成绩提升明显。
6
勤奋之星
上课认真听,学习态度正,完成作业。
7
卫生之星
不乱扔垃圾,不乱涂乱画,注意保洁。
8
劳动之星
爱劳动,听安排,辛苦付出,积极完成任务。
9
体育之星
爱体育,常锻炼,技能超群,比赛成绩显著。
10
才艺之星
有特长,有才艺,技艺出众,活动获得好评。
2.“十佳之星”:在获得“单项奖”的“学生之星”中,在德、智、体、美、劳各方面表现较突出的学生当选。
九、实施办法及活动要求
(一)十个单项“学生之星”:以班级为单位,召开主题班会,各班主任向学生宣传评比活动的目的、意义和要求,动员学生积极参与,按照十大项目标准通过个人申报、民主评选的方式进行,每位学生限报一项,各班级评选人数限10名(此项奖为单项奖)。
(二)各班从获得“单项奖”的学生中,推荐1名学生参加校级“十佳之星”评选,并将申请材料上交政教处,由“学生之星评审小组”审核,评选出南宁四中“十佳之星”,初、高中各10名。(此项奖为综合奖,请根据学生的综合表现来推选。)
(三)政教处表彰获奖学生,利用板报或广播站宣传创星活动及先进事迹。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