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定远县青山学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办法为进一步推进素质教育,表彰和奖励学生中的优秀群体,更好地发现学生的闪光点,鼓励学生进步,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根据南宁市教育局关于评选市级“三好”、“优干”的相关文件,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此评选办法。一、评选工作领导小组组 长:黄海山成 员:全体行政人员、班主任二、评选时间: 每学年春季学期三、评选形式:由各年级、各班级组织推荐四、评选范围与名额1.范围:非毕业班学生2.名额分配:校三好:全年级不超过30%。 校优干:每班5名五、评选原则: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六、评选条件(一)学校“三好”学生思想品德好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
2、社会主义,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树立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和为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而奋斗的志向,努力使自己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关心国家大事,热心为集体服务,积极参加劳动和社会实践,尊敬师长,团结同学,乐于助人,遵守社会道德,自觉遵守中(小)学生守则和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在同学中能起模范作用。具有诚实正直、自尊自强、勤劳朴实、开拓进取等品质和一定的是非判断能力及自我教育的能力。操行评定等级:优秀学习好学习态度端正,立志成材,勤于思考,虚心好学,能较好地掌握各门功课的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积极参加科技活动,学习成绩优良。学习成绩方面:主要参考一学年的期中
3、和期末期评成绩 。各科总平均分: 初一、初二年级在70分以上;高中各年级会考科目成绩在C等以上,其余科目期评成绩在65分以上 。 身体好坚持锻炼身体,认真上好体育课,做好早操、课间操和眼保健操,积极参加文体活动,有良好的卫生习惯,身体健康,体育课考核达B等级以上,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获得“良好”等级以上,身体缺点三项以下。(二)学校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条件1.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2.团结协作好。能经常联系班主任和其他学生干部,团结同学,乐于助人,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3.完成任务好。能很好的完成学校和班级交给的各项任务。工作积极主动,有创新精神
4、,成绩显著。4.模范带头作用好。能在学习、工作、劳动、纪律和各项活动中严格要求自己,真正起到班干部的作用。5.见义勇为,敢于批评不良的现象。6.积极参加文体活动,身体健康,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获得“良好”等级以上,体育课考核达B等级以上,身体缺点三项以下。六、表彰和奖励1.通过校园网、学校板报、橱窗等,广泛宣传校“三好学生”“校优干”的事迹。2.颁发荣誉证书。3.在学生学籍证中进行荣誉记载。定远县青山学校评选表彰“学生之星”活 动 方 案一、指导思想: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努力探索贴近学生实际的德育工作新途径,学校决定开展评选“学生之星”活动在同学身上找长处,在同学当中找榜样,在同学当中树新
5、星,让每个学生展示自己的优点和闪光点,都有成功的机会和体验,从而树立自信,促进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营造人人有特长、个个有优势;人人值得学、个个都要学的良好氛围,构建积极进取、奋发向上的优良班风和校风。二、活动理念:人有所长,激励成功三、活动目标:人人争先创星,让校园星光灿烂四、评选活动领导小组暨“学生之星”评审小组: 组 长:黄海山五、评选对象及基本条件:1.全体在校学生;2.申报的材料必须实事求是,事迹是本年度的。六、评选时间:每学年秋季学期七、评选项目: 1.单项:“道德之星”“守纪之星”“服务之星”“学习之星”“进步之星”“勤奋之星”“卫生之星”“劳动之星”“体育之星”“才艺之星”共十类
6、。 2.综合:“十佳之星”。八、评选标准:1.十个单项“学生之星”,按如下各项标准评选,凡有具体事例、表现突出的均可当选。 项目名称评选标准1道德之星爱集体,讲公德,守诚信,敬师长有礼貌。2守纪之星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没有违纪行为。3服务之星爱公益,不怕苦,不怕累,为大家乐奉献。4学习之星善思考,勤动手,勤问人,学习成绩突出。5进步之星虚心学,勇上进,不落后,讲方法,成绩提升明显。6勤奋之星上课认真听,学习态度正,完成作业。7卫生之星不乱扔垃圾,不乱涂乱画,注意保洁。8劳动之星爱劳动,听安排,辛苦付出,积极完成任务。9体育之星爱体育,常锻炼,技能超群,比赛成绩显著。10才艺之星有特长,有才
7、艺,技艺出众,活动获得好评。2.“十佳之星”:在获得“单项奖”的“学生之星”中,在德、智、体、美、劳各方面表现较突出的学生当选。九、实施办法及活动要求(一)十个单项“学生之星”:以班级为单位,召开主题班会,各班主任向学生宣传评比活动的目的、意义和要求,动员学生积极参与,按照十大项目标准通过个人申报、民主评选的方式进行,每位学生限报一项,各班级评选人数限10名(此项奖为单项奖)。(二)各班从获得“单项奖”的学生中,推荐1名学生参加校级“十佳之星”评选,并将申请材料上交政教处,由“学生之星评审小组”审核,评选出南宁四中“十佳之星”,初、高中各10名。(此项奖为综合奖,请根据学生的综合表现来推选。) (三)政教处表彰获奖学生,利用板报或广播站宣传创星活动及先进事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