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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概论第三次在线作业.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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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单项选择题(15题,每题2分,共30分)1下列各项中,属于法律事实中事件的是(C ) A.发行股票 B.签订合同C.发生地震D.承兑汇票 【答案】C一、 经济法律关系 (一)经济法律关系的客体 1.物:可以为人们控制的,具有一定经济价值和实物形态的生产资料和消费资料以及货币和有价证券。 2.非物质财富:包括知识产品、道德产品和经济信息等。 3.经济行为:包括经济管理行为、生产经营行为、提供一定劳务的行为和完成一定工作的行为。(二) 经济法律事实 1.行为包括合法行为和违法行为,二者都可引起经济法律关系的发生、变更和消灭(注意判断题)。 2.事件包括绝对事件(自然现象)和相对事件(社会现象)

2、。 【相关链接】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所附条件可以是事件也可以是行为。2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被代理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授权不明的,应当由( C ) A.被代理人对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代理人不负责任 B.代理人对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代理人不负责任 C.被代理人对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代理人负连带责任 D.先由代理人对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代理人无法承担责任的,由被代理人承担责任 答案C解析委托书授权不明的,被代理人应当对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代理人负连带责任。32004年5月5日,甲拒绝向乙支付到期房屋租金,乙忙于事务一直未向甲主张权利。根据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乙请求人民法院保护其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是(

3、 C ) A.自2004年5月5日至2006年5月5日B.自2004年5月5日至2005年5月25日C.自2004年5月5日至2005年5月5日D.自2004年5月5日至2024年5月5日【正确答案】 C【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诉讼时效的有关规定。拒付租金的,适用于1年的特别诉讼时效期间(2004年5月5日-2005年5月5日)4下列有关普通合伙企业的说法正确的是( C ) A.经2/3以上的合伙人同意,合伙人可以劳务形式出资 B.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责任不承担连带责任 C.退伙人对其退伙后合伙企业的债务不承担连带责任 D.合伙人之间约定的合伙企业亏损的分担比例对合伙人和债权人均有约

4、束力答案C解析(1)合伙人以劳务形式出资,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2)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应承担连带责任;(3)退伙人对其退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应承担连带责任,而对其退伙后合伙企业的债务不承担连带责任;(4)合伙人之间约定的合伙企业亏损的分担比例对合伙人具有约束力,对债权人是没有约束力的。5某个人独资企业由王某以个人财产出资设立。该企业因经营不善被解散,其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欠债务,对尚未清偿的债务,下列处理方式中,符合个人独资企业法规定的是( D ) A不再清偿B以王某的其他财产予以清偿,仍不足清偿的,则不再清偿C以王某的家庭共有财产予以清偿,仍不足清偿的,则不再清偿D债权人在企业解

5、散后5年内未提出偿债请求的,王某不再承担清偿责任【答案】D 【解析】(1)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应承担无限责任,选项AB错误;(2)个人财产出资设立的个人独资企业,与家庭共有财产无关,选项C错误。6甲、乙、丙三位股东发起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经营一段时间后,甲股东向银行贷款300万元,拟由该股份公司为其提供担保,对于该担保事项,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D ) A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大会进行决议 B由董事会作出决议C无须经过会议讨论,甲股东可以安排公司经理办理担保事项 D必须经股东大会决议【正确答案】:D【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公司对外担保的相关规定。根据规定,公司为公司股东提供担保的

6、,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本题公司是向股东甲提供担保,因此必须经过股东大会决议。【该题针对“公司法人财产权”知识点进行考核】7某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1月发行3年期公司债券2000万元,1年期公司债券200万元。2007年2月,该公司鉴于到期债券已偿还且具备再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其他条件,计划再次申请发行公司债券。经审计确认该公司2007年12月末净资产额为8000万元。该公司此次发行公司债券额最多不得超过( D ) A2000万元B2200万元C3200万元D1200万元 答案:D【解析】本题考核公司债券的发行条件,累计公司债券总额不得超过公司净资产额的40%。本题中,公司累计债券总额不得

7、超过净资产8000万元40%3200万元,该公司2003年发行的尚未偿还的3年期公司债券为2000万元(1年期的公司债券200万元已经偿还),因此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不得超过320020001200万元。8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发生下列情形时,不符合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条件的有( C )A. 董事人数不足公司章程所定人数2/3时 B. 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到股本总额的1/3时C. 持有公司股份5%的股东请求时 D. 监事会提议召开时【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股份有限公司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形。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五种情形:第一,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的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2

8、/3时;第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的1/3时;第三,持有公司股份10%以上的股东请求时;第四,董事会认为必要时;第五,监事会提议召开时。9某外商投资企业由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设立,注册资本800万美元,其中外国投资者以现金出资160万美元。下列有关该外国投资者出资期限的表述中,符合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有关规定的是( A ) A外国投资者应自外商投资企业营业执照颁发之日起3个月内缴清出资 B外国投资者应自外商投资企业营业执照颁发之日起6个月内缴清出资 C外国投资者应自外商投资企业营业执照颁发之日起9个月内缴清出资 D外国投资者应自外商投资企业营业执照颁发之日起1年内缴清出资【正确

9、答案】:A【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出资期限。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设立外商投资企业,如果外国投资者的出资比例低于注册资本25,投资者以现金出资的,应当自外商投资企业营业执照颁发之日起3个月内缴清。P88 10根据企业破产法规定,下列关于破产管理人产生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A ) A.人民法院指定B.债权人会议选举 C.债权人会议聘请D.工商行政部门组织成立答案:A解析:根据企业破产法规定,管理人由人民法院指定;债权人会议认为管理人不能依法、公正地执行职务或者有其他不能胜任职务情形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予以更换。因此破产管理人既不是由债权人会议选举或聘请,也不是由工商行政部门

10、组织成立,而是依法由人民法院指定。11下列各项中,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条件的是( B ) A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6000万元B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25以上,公司股本总额 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10以上C公司最近1年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D必须是国家鼓励发展的产业【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股票上市的条件。根据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股票上市,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股票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已公开发行;(2)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3000万元;(3)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25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

11、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10以上,因此选项B是正确的;(4)公司最近3年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 【该题针对“股票上市的相关规定 ”知识点进行考核】12普通合伙企业中,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 D ) A有限责任 B无限责任 C连带责任 D无限连带责任13甲公司将所属设备租赁给乙公司使用。租赁期间,甲公司将用于出租的设备卖给丙公司。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B ) A甲公司在租赁期间不能出卖出租设备B买卖合同有效,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C买卖合同有效,原租赁合同自买卖合同生效之日起终止D买卖合同有效,原租赁合同须经丙公司同意后方继续有效【答案解析】:本题考核“买卖不

12、破租赁”的相关规定。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14甲向乙发出要约,乙于3月8日发出承诺信函,3月10日承诺信函寄至甲,但甲的法定代表人当日去赈灾,3月11日才知悉该函内容,遂于3月12日致函告知乙收到承诺,该承诺的生效时间是( B ) A.3月8日 B.3月10日 C.3月11日 D.3月12日答案:B 解析: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时生效。所谓“到达”并不是指承诺一定实际到达要约人(或者其代理人)手中,承诺只要送达到要约人通常的地址、住所或者能够控制的地方(如信箱)即为送达。合同法规定,承诺的生效时间为要约人收到承诺时。15甲与乙订立买卖合同,合同到期,甲按约定交

13、付了货物,但乙以资金紧张为由迟迟不支付货款。之后,甲了解到,乙借给丙的一笔款项已到期,但乙一直不向丙催讨欠款,于是,甲向人民法院请求以甲的名义向丙催讨欠款。甲请求人民法院以自己的名义向丙催讨欠款的权利在法律上称为( A ) A代位权 B撤销权 C不安抗辩权 D后履行抗辩权.正确答案A答案解析本题考查的是代位权的行使。他同时符合了代位权行使的四个条件。二、多项选择题(10题,每题3分,共30分)1下列各项中,属于法律事实中的事件范围的是( AB )。A地震 B战争 C签订协议 D发行公司债券解析:本题考核法律事实中相对事件的范围,事件包括绝对事件(自然现象)和相对事件(社会现象),选项B属于相对

14、事件,选项CD属于行 为,选项A属于绝对事件。2 下列各项中,属于无效民事行为的是( ABC )。A厂长王某恶意串通财务科科长李某,将企业资金转移到其个人账户 B6岁的月月用压岁钱购买价值200元的化妆品C张某用刀威胁李某,在此情况下,李某借款10万元给张某D张某将自己的小轿车低价转让给甲公司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无效民事行为。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无效民事行为包括以下几种:(1)无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行为;(2)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实施的民事行为;(3)受欺诈而为的民事行为;(4)受胁迫而为的民事行为;(5)乘人之危所为的单方民事行为;(6)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利益的民事行为;(7)违反法律

15、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民事行为;(8)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民事行为;(9)违反国家指令性计划的民事行为。D项不属于无效民事行为的情形。3 下列内容中符合个人独资企业法规定的有( ABCD )。A投资人只能为一个自然人,且投资人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B个人独资企业为非法人企业,可以以企业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且无注册资本的限额规定C个人独资企业名称不得使用“有限”、“公司”字样D投资人可以用自己存款或家庭共有的房屋出资,但不能用个人的劳务出资参考答案 : ABCD本题考核个人独资企业法的相关规定。上述四项均符合个人独资企业法的规定。 4 甲、乙、丙设立一个合伙企业,约定损益的分配和分担比例为2:3

16、:5。该企业欠丁12万元,无力清偿。债权人丁的下列做法中,正确的有( ABCD )。 A要求甲清偿12万元 B要求甲、乙分别清偿4万元、8万元 C要求甲、乙、丙分别清偿4万元、4万元、4万元 D要求甲、乙、丙分别清偿2.4万元、3.6万元、6万元 答案:ABCD解析:根据规定,债权人可以按照自己确定的比例向合伙人分别要求清偿或者要求某个合伙人清偿全部债务,因此,以上四个均符合规定。5我国公司法中规定的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两种公司形式的主要区别包括( ABCD )等。 A设立方式不同 B股东人数上下限规定不同 C出资证明形式不同 D股权转让方式不同正确答案:ABCD解析:我国公司法中规定的

17、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两种公司形式的主要区别包括:(1)设立方式不同;(2)股东人数上下限规定不同;(3)出资证明形式不同;(4)股权转让方式不同;(5)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不同、体现方式不同;(6)组织机构有所不同;(7)企业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程度不同;(8)信息披露义务不同。6 关于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在下列内容中,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有( ABC )。A公司不设立股东会B公司的注册资本不少于人民币10万元,并且一次缴清C一个自然人不能同时投资设立两个以上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D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可以不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答案 ABC说明 本题考核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规定。根据规定

18、,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年度财务会计报告需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答疑编号30465】【该题针对“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经理和监事会的有关规定”,“一人有限责任的特别规定”知识点进行考核】 7下列各项有关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出资的表述中,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ABD )。A外国投资者以货币出资时,只能以外币缴付出资,不能以人民币缴付出资B外国合营者作为出资的机器设备、工业产权或专有技术,应当报审批机构批准C中方投资者以场地使用权作价出资的,其作价金额可以由中外双方协商确定,也可以聘请各方同意的第三方评定D除特殊情况外,合营企业的投资者均须按合同规定的比例和期限同步缴付认缴的出资额答案ABD解析本题考核合营企

19、业的有关规定。(1)根据规定,外国投资者以货币出资时,只能以外币缴付出资,不能以人民币缴付出资。(2)中方投资者以场地使用权作价出资的,其作价金额应当与取得同类场地使用权所应缴纳的使用费相同,因此C选项是不正确的。该题针对“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设立条件和法律程序”知识点进行考核8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以后的其他债权人会议召开的条件是( BCD )A占债权总额1/2以上的债权人向债权人会议主席提议时B债权人委员会向债权人会议主席提议时C人民法院认为必要时D管理人向债权人会议主席提议时【正确答案】:BCD【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债权人会议的召开条件。企业破产法规定,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以后的债权人会议,在人民法

20、院认为必要时,或者管理人、债权人委员会、占债权总额1/4以上的债权人向债权人会议主席提议时召开。9 关于无效合同和可撤销合同,下列说法不符合合同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ABC )。A.无效合同与可撤销合同一样,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B.确认合同无效或合同被撤销应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事由之日起1年内提出C.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的合同,属于无效合同D.可撤销合同的变更或撤销须由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题目答案】ABC【教师解析】本题考核无效合同与可撤销合同的区别。(1)可撤销合同在被撤销之前仍然是有效的,只有被撤销后该合同才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2)可撤销合同存在行使撤销权的期限,而无效合同是没有确认无效

21、期限的。(3)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的合同,如果是损害国家利益的,该合同属于无效合同;未损害国家利益的,该合同则为可撤销合同。(4)可撤销合同的变更或撤销须由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点评:题目是无效合同和可撤销合同的区别。可撤销合同在撤销之前是有效的,而不是无效的,只有撤销权人行使撤销权,合同被撤销以后,可撤销合同的效力才归于无效,而且是自始无效。无效合同是确定无效的,自始至终都不会发生法律效力。另外还注意可撤销合同与效力待定合同的区别。可撤销合同是指已成立的合同,因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不真实,允许合同当事人撤销该合同,使已成立生效的合同溯及既往地归于无效的合同。效力待定合同与可撤销合同都属于相对

22、无效合同,它们在合同效力方面的欠缺要件往往只涉及合同当事人及合同有关人员的利益,一般不涉及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两者的主要区别如下:1、合同有效要件欠缺的性质不同。可撤销的合同一般只是欠缺&;ldquo;意思表示真实&;rdquo;的合同生效要件或严重违反公平原则如欺诈、胁迫、乘人之危、重大误解、显失公平等。而效力待定合同欠缺的是合同当事人主体能力方面的合同有效要件,如无行为能力,无代理权、无处分权等。2、效力状态不同。效力待定合同处于效力待定状态,既非无效,也非有效。其有效还是无效取决于第三人或善意合同相对人的是否追认或撤销。而可撤销合同在合同当事人行使撤销权并经法定机关确认无效之前,仍是

23、有效合同;但当合同当事人行使撤销权并经法定机关确认无效后,为自始无效合同。3、有权主张并影响效力变化的当事人不同。效力待定合同可由法定的第三人追认或拒绝追认,或由合同的善意相对人撤销,此追认或撤销直接向合同当事人进行,无须向法院或仲裁机关请求;而可撤销合同只能由受损害的合同方向法院或仲裁机关请求撤销,不能直接向合同另一方当事人要求。4、受时间限制不同。效力待定合同,第三人应在法律规定的催告追认期间内(我国合同法规定为1个月)作出追认或拒绝追认的意思表示;而可撤销合同,当事人须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行使撤销权,否则该权利消灭。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无效合同与可撤销合同的区别。(1)被

24、撤销的合同与无效合同一样,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因此选项A是不正确的。(2)可撤销合同的撤销是有时效限制的,而无效合同是没有时效限制的。因此选项B不正确。(3)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属于无效合同。因此选项C不正确。 10 下列关于要约的说法错误的是( AC )。A要约自承诺作出时生效B商业广告符合要约规定的,视为要约C招股说明书属于要约D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收件人指定特定系统接受数据电文的,该数据电文进入该特定系统的时间,视为要约到达时间【正确答案】AC【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要约的规定。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招股说明书属于要约邀请,不属于要约。三、判断题(10题,每题2

25、分,共20分)1授权委托书授权不明的,被代理人应当对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代理人不承担责任。( 错 )2个人独资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也无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对 )3甲、乙、丙三位合伙人成立合伙企业,约定各自按1/3的比例享受合伙企业的收益,并分摊合伙企业的债务,这一规定对本合伙企业的所有债权人均有效。( 错 )答案:解析: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合伙企业内部合伙人之间的分担比例对债权人没有约束力。债权人可以根据自己的清偿利益,请求全体合伙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承担全部责任,也可以按照自己确定的比例向各合伙人分别追偿。4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作出增加公司注册资本的决议时,必须经出席会议的代表2/3以

26、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错 ) 答案:解析:增加注册资本属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的特别决议,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才能作出决议。并无“出席会议”之限定。 5 在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中,不论是资产并购还是股权并购,企业债权债务由改组后的企业承继。(错 ) 【正确答案】 错【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债权债务的归属。根据规定,外国投资者采用股权并购的,并购后所设外商投资企业继承被并购境内公司的债权和债务;资产并购的,出售资产的境内企业承担其原有的债权和债务。 6债权人在破产申请受理前对债务人负有债务的,可以向管理人主张抵销。( 对 ) 7证券公司因包销购入售后剩余股票而

27、持有5以上股份的,卖出该股票时不受6个月时间限制。( 对 )8合同无效、被撤销、变更或者终止的,合同中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也无效。( 错 )正确答案:错中华会计网校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根据规定,合同无效、被撤销、变更或者终止的,不影响合同中独立存在的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的效力。9连带责任保证中,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断,保证债务诉讼时效中断( 错 )10格式条款与非格式条款不一致的,应当采用格式条款。( 错 )【正确答案】错【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格式条款与非格式条款的运用。(1)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做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2)格式条款与非格式条款不一致的,

28、应当采用非格式条款。四、案例分析(每题5分,共20分)1、甲、乙、丙于2006年6月出资设立A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甲出资170万元,全部为货币出资,乙以机器设备作价200万元出资,丙以知识产权作价130万出资。2007年1月,该公司又吸收丁人股。2007年4月,该公司因经营不善造成严重亏损,拖欠巨额债务,被依法宣告破产。管理人在清算中查明:乙在公司设立时作为出资的机器设备,其实际价额为150万元,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200万元;乙的个人财产仅为30万元。要求: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分别回答以下问题:1) A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是否符合规定?并说明理由。答:A有限责任公司的注

29、册资本符合规定。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3万元。该公司的注册资本为500万元,符合规定。2) 甲出资的金额是否符合规定?并说明理由答:甲出资的金额符合规定,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30%,该公司货币资金全部由甲股东提供,甲出资170万元超过了注册资本的30 %,因此是符合规定的。3) 对于乙出资不实的行为,在公司内部应承担何种法律责任?答:根据规定,股东不按规定缴纳所认缴的出资,应当向已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4) 对乙出资不足的问题,股东丁是否应对其承担连带责任?并说明理由。答:丁不应承担连带责任。根据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时,应当由交付出资的股东补缴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对其承担连带责任。在本题中,对乙出资不实的问题,如果乙的个人财产不足以弥补其差额时,应当由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甲、丙”承担连带责任,丁不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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