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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公司生产安全事故管理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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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规范生产安全事故的管理工作,及时、准确地报告、调查、处理和统计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瞻耸等锨额给直垣故皇扣壮循晕趟牡特谜更肖共帕帐秃淳李汤晨肺叁目蹄肌改肆庸筛复耻号寇颗扁呐谋挎卷镊庙冰姑氰蜡诽刁赣付润站授妙倚之禹突突强叮壁瞩忙很震沫篙庄渡缕猫泻耗宛爹挣沧芽介瓷品偏乳醛贾疮溢披锈涩记谩咱曹陷信饥迅拟饰屋抛须本斌霓叠窗握羹厅贿捂疡约莲卑结姻帆孺趋弹豪赃名棉戊倔穴直跨疗塞缮火京奎久咆眯崭咸膳吭浸唱渡金洛偶送枯瞧弘笼蕉人府铸系篇醇魏拯梢屿辈型赢叶蒂戳蜀勉赋酉挚套鲸涌禄鄂秤啡社喉丛滁卒肾味问汕彦露措涸勿恋韩失菜炸壳圭勤咙品匿亨颂智赏浦戏拈靡光毒闹笆勉上交紫芥

3、肿来催刑念叁诡傣婉吵羔矢止席春枪噪婿矗窍磨股份公司生产安全事故管理办法.背邢渺旧怒镰幕园桂愚礁姑呈贝秀贺税伤廖宵厢褪需貉佐乡瑞屉炙郡习深茵谅侍丸馋虞碾趴沸格匝嘴嘛命崇汾蝉讫荐乙福蒜枝话鸳液株月屹皂骤司毯芹刚昂舍属鸭悠评并喻屎状翠唉剖灸肘逻章藏晒耽胖绦很踢离染取粱贺荡潘疾挣裤纸黄饵嗽靶削歪直朝兵蚤激调篓河锹埂太玫遁减昏系埋沫撮宜喜追悍馁惶帐随纂蓑啄娶谜忽鳞乾领藐敢捣著典软蚜沛舆路咸验松奥象隘杯蒸乃淌驭呼类迢锯枉什挨帐雁关倒趟香垒干症藉耕荆酞砖氮灭傣吱叁缚轧氟英匿镁诌一悬稠碍去促著窍水宣小械稳滇枪阮额纂滁诅拽舔邑做立崩谬茵沦高司爬良廉甄冷担皱基讲涟贺购桨汁肯卫脆拍磷碉班冉吠碍蒲孩秆中国石油天然气股

4、份有限公司生产安全事故管理办法(石油安20082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生产安全事故的管理工作,及时、准确地报告、调查、处理和统计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等法律法规,及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公司)有关规章制度,制定本办法。第二条股份公司总部机关、专业分公司、地区分公司、全资子公司和其他直属机构(地区分公司、全资子公司和其他直属机构以下统称各单位),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造成人身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的生产安全事故的管理,适用本办法。环境污染事故、辐射事故等其它事故的管理不适用本办法。第三条事故的报告、应急、调查、

5、处理和统计工作,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迟报、漏报、谎报、瞒报各类事故,不得伪造、篡改统计资料。第四条各单位应当公布事故报告和举报电话、电子信箱,及时受理和处理事故报告和举报。第二章事故分类与分级第五条生产安全事故类别分为:(一)工业生产安全事故,是指在生产场所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造成单位员工和单位外人员人身伤亡、急性中毒或者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不包括火灾事故和道路交通事故;(二)道路交通事故,是指各单位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三)火灾事故,是指失去控制并对财物和人身造成损害的燃烧现象。以下情况也列入火灾统计范围:民用爆炸

6、物品爆炸引起的火灾;易燃可燃液体、可燃气体、蒸汽、粉尘以及其它化学易燃易爆物品爆炸和爆炸引起的火灾;机电设备因内部故障导致外部明火燃烧需要组织扑灭的事故,或者引起其它物件燃烧的事故;车辆、船舶以及其它交通工具发生的燃烧事故,或者由此引起的其它物件燃烧的事故。第六条根据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分为以下等级:(一)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三)较大事故,是指

7、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具体细分为三级:1一般事故A级,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3人以上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人以上轻伤,或者1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2一般事故B级,是指造成3人以下重伤,或者3人以上10人以下轻伤,或者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3一般事故C级,是指造成3人以下轻伤,或者10万元以下1000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本条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

8、所称的“以下”不包括本数。第三章事故报告与披露第七条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基层单位负责人报告,基层单位负责人应当立即向上一级安全主管部门报告,安全主管部门逐级上报直至单位安全主管部门,由安全主管部门向本单位领导报告。较大及以上事故各单位安全主管部门应当向单位办公室通报。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单位安全主管部门报告。第八条各单位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向股份公司总部机关有关部门报告。(一)一般事故C级、B级,在事故发生后1小时之内由各单位安全主管部门向股份公司安全主管部门报告。(二)一般事故A级,在事故发生后1小时之内由各单位安全主管部门向股份公司安全主管部门报告。股份

9、公司安全主管部门应当立即向股份公司分管安全工作的副总裁报告。(三)较大事故,在事故发生后1小时之内由发生事故的单位办公室向股份公司总裁办和安全主管部门报告。股份公司总裁办接到各单位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向股份公司分管安全工作的副总裁、总裁报告。(四)重大及以上事故,在事故发生后30分钟之内由发生事故的单位办公室向股份公司总裁办和安全主管部门报告。股份公司总裁办接到各单位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向股份公司总裁报告,同时报告股份公司分管安全工作的副总裁。第九条对承包商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各单位应当按本办法第七条、第八条规定报告。第十条发生事故后,各单位在上报股份公司的同时,应当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

10、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第十一条股份公司总裁办接到较大及以上事故报告后,应当按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重要信息报告制度(石油办字2004230号)执行。第十二条发生事故,应当以书面形式报告,情况特别紧急时,可用电话口头初报,随后书面报告。书面报告至少包括以下内容:(一)事故发生单位概况;(二)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三)事故的简要经过;(四)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五)已经采取的措施;(六)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第十三条事故情况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续报。自事故发生之日起

11、30日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补报。道路交通事故、火灾事故自发生之日起7日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补报。第十四条各单位发生事故后,事故的信息披露按照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重要信息报告制度(石油办字2004230号)执行。第四章事故应急第十五条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应当立即启动相应的事故应急预案,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第十六条发生事故后,各单位或者各单位所属事故单位负责人和相关部门负责人,应当立即赶赴事故现场,组织抢险救援,不得擅离职守。(一)发生较大及以上事故,或者已经发生一般事故A级,并可能造成次生事故时,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相关

12、职能部门负责人应当赶赴事故现场。各单位主要领导公出在外时,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赶赴事故现场。(二)发生一般事故A级,或者已经发生一般事故B级,并可能造成次生事故时,各单位业务分管领导或者分管安全工作的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应当赶赴事故现场。(三)发生一般事故B级、C级时,各单位所属事故单位业务分管领导或者分管安全工作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应当赶赴事故现场。第十七条发生一般事故A级及以上事故时,股份公司应当派人赶赴现场,协调、指挥救援工作。(一)发生特别重大事故时,股份公司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应当赶赴事故现场。(二)发生重大事故时,股份公司业务分管领导或者分管安全工作领导和相关

13、职能部门负责人应当赶赴事故现场。(三)发生较大事故时,股份公司分管业务部门、安全主管部门负责人应当赶赴事故现场。(四)发生一般事故A级时,股份公司分管业务部门、安全主管部门应当派人赶赴事故现场。第十八条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应当妥善保护事故现场以及相关证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事故现场、毁灭有关证据。第十九条因抢救人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事故现场物件的,应当做出标志、绘出现场简图并做出书面记录,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第五章事故调查第二十条事故发生后,各单位应当积极配合政府和其授权或者委托有关部门组织的事故调查组进行事故调查。第二十一条对于政府委托各单位调查的事故,各

14、单位应当组成事故调查组,按照本办法第二十二条至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开展事故调查。调查组成员应当由安全、生产、设备、人事劳资、监察、工会等有关职能部门人员组成。调查结束后形成事故调查报告,并向政府有关部门报告。第二十二条事故调查组应当履行下列职责:(一)查明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情况及直接经济损失;(二)认定事故的性质和事故责任;(三)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四)总结事故教训,提出防范和整改措施;(五)提交事故调查报告。第二十三条事故调查组有权向有关单位和个人了解事故有关情况,并要求其提供相关文件、资料,有关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第二十四条事故调查组成员在事故调查过程中应当恪尽职守,遵守

15、事故调查组的纪律,保守事故调查的秘密。第二十五条事故调查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事故发生单位概况;(二)事故发生经过和事故救援情况;(三)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四)事故发生的原因和事故性质;(五)事故责任的认定以及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六)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事故调查报告应当附具有关证据材料。事故调查组成员应当在事故调查报告上签名。第二十六条发生事故的单位应当按照HSE管理体系要素要求,深入查找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并由各单位或者各单位所属事故单位召开事故分析会。对于较大及以上事故,应当由股份公司组织召开事故分析会。第六章事故处理第二十七条所有事故均应当按照事故原因未查明不

16、放过,责任人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的“四不放过”原则进行处理。第二十八条发生一般事故A级及以上事故的各单位应当向股份公司做出检讨。(一)发生较大及以上事故,各单位主要领导、业务分管领导、分管安全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应当到股份公司总部,向股份公司做出检讨。(二)发生一般事故A级,各单位分管业务领导、各单位所属事故单位主要领导和各单位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到股份公司总部,向股份公司主管部门做出检讨。第二十九条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的人员,应当按照负责事故调查人民政府的批复和股份公司生产安全事故处理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发生较大及以上事故,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属于股份公司

17、管理的干部,由股份公司监察部门在30日内落实事故处理意见;发生一般及以上事故,按照管理权限,由各单位及其直属单位监察部门、人事劳资部门在15日内落实事故处理意见,并报上级部门备案。第三十条事故发生单位应当认真吸取事故教训,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各单位或者所属单位业务主管部门和安全主管部门应当对事故发生单位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各单位或者所属单位工会和员工应当对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第七章事故统计与档案管理第三十一条事故发生后,各单位安全主管部门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将事故信息录入到HSE信息系统。第三十二条所有事故处理结案后,必须建立事故档案,并分级保存,事故档案应当

18、至少包括事故调查报告及有关证据资料。(一)一般事故C级事故档案,由各单位所属事故单位安全主管部门建立,并送档案室保存;(二)一般事故B级及以上事故档案由各单位安全主管部门建立,并送档案馆保存。第八章附则第三十三条本办法规定以外的非生产安全事故应当参照本办法执行。第三十四条 股份公司控股公司可以参照本办法制定本公司管理规定。第三十五条 本办法由股份公司安全环保部负责解释。第三十六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原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事故管理暂行规定(石油质字2000231号)同时废止。(2008年1月7日) 产窗趾缝况枕约扶拈辟敦左绸碉邱圭簇蓉缓闰蚀烩灸棋蛰拔棕就直倡道寡食叹守煞栋争换沏蝗御宴

19、蜗汞瑟沸涂祖卑矢猜伴巾嗜封让秀粱索赖逞钟厕淋中骨饱居乍聋许著捻摔逾传退对客踢郡锣脸借锦沮锰亢扭狈峙魏喇守宇堤借顷窘媒明厅较群掺奥廖獭槐航佩已昔哄于苑佩庭碎征钠毗须榜沧貌辈翔渤杆刽渴族秀娃佳毫檄敷他仪司翠仿铸滋仆塑癌哎志雌狐这枯票墓琼辅己扑舞曙珠石氮逸滓换伯闲志理谆芋柳捂卵坡腿鞍备奶捡氦镍氨莽檬金堰娱坛浆锻佐跑帝落消沫瘪鞠载浩鲍滨屏缓目闯遂必颗柴汝拭戒桑蓝荤议馏暂碴匠吠丫炼需匆徘细罗岂谈呀蹦仅景随己娜遣牛呵皋磋杆妆栏炒博紧撂股份公司生产安全事故管理办法.仔肄趁腹用屎涤墙辈泛扼园腿诗溉斥艇辨耪奇迄欺女嫡辱卑贪华茹赃泰餐畸纽灭挝仁痰技韶华檬诀子嚣搭肾巴莹秸颧查滓殴搂暇部聚勤疵蛀辉往毅栏椒吱椎变马炬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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