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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图书管理制度.doc

上传人:精*** 文档编号:1489589 上传时间:2024-04-29 格式:DOC 页数:7 大小:31.50KB 下载积分:6 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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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文最新推荐------------------------------------------------------ 中学图书管理制度 1、教职工借书制度 (1)凡我校教职工均应持本馆的借书证借阅。 (2)借书证只限本人使用,他人不能代借。 (3)工具书、珍贵书、特藏书等均不外借,限在馆内查阅。 (4)每次限借书刊量为:职工不得超过2本,教师不得超过4本。 (5)每次借书期限为:新期刊限借一本,借期为2天,旧期刊限借三本,借期为5天。 (6)如不及时办理还书或续借,逾期罚款。 (7)教职工应爱护图书,不得撕页,如有违反视情节轻重予以罚款。 遗失图书者,按原价的3-5倍价值赔偿。 2、学生借书制度 (1)凡我校学生均应持本馆的借书证借阅。 (2)借书证只限本人使用,他人不能代借。 (3)借书时需保持安静,不得喧哗、吵闹,要听从管理人员的管理。 (4)每人每次限借书2本,其中专业书1本。 (5)借阅人员要爱护书籍,如有卷折、扯、碎、缺、涂、损坏条行 码等现象,将视情节轻重予以赔偿。 (6)遗失图书者按原价的3-5倍价值赔偿。 (7)每次借书期限为二星期,如有特殊需要须办续借手续,续借只 限一次,逾期不还者将予以罚款。 (8)如发现偷书现象,则直接送学校政教处作行政处理。 不得故意损坏书刊或在阅览桌上涂写,如有发现,视情节轻重,予以罚款。 为提高我校多媒体教室的使用效率和使用寿命,保障多媒体教学的正常进行,加强多媒体教室的管理,特制定本 规定。 一、多媒体教室由信息技术教育处统一管理,主要负责多媒体教室的维护、检修及日常管理等工作。 二、多媒体教室的使用范围: 1、凡属教学计划内的课堂教学、专题讲座、学术报告等,由信息技术教育处根据课程表和学生人数统一安排使用 多媒体教室; 2、属非教学计划内的课程教学、专题讲座、学术报告等,需使用多媒体教室的,由使用单位向信息技术教育处提 出申请,在不影响正常教学的前提下,信息技术教育处可做统一安排; 3、多媒体教室不得用于非教学性质的各种会议、活动、庆典(学校统一安排的除外)。 三、多媒体教室由信息技术教育处派专人进行管理,管理人员职责为: 1、使用前,必须检查各种设备是否正常工作; 2、提前10分钟打开多媒体教室; 3、除教学计划内的正常教学由教师自己开关系统外,其它情况使用时,须由管理人员开关系统; 4、负责对不熟悉多媒体操作系统的教师进行技术指导; 5、在多媒体教室使用期间,需随时排除可能出现的各种设备或系统故障; 6、保持教室卫生、整洁; 7、注意教室的安全用电,防火、防盗。 五、教师在使用多媒体教室时的职责为: 1、提前到教室,与管理人员一起检查设备和系统是否正常工作; 2、组织学生有序地进入教室就座; 3、不熟悉多媒体操作系统时,需接受管理人员的技术指导,不能随意操作; 4、在使用过程中,出现故障时,需在管理人员的指导下进行故障排除,不能随意强行处理; 5、在开关系统时需按一定的操作程序进行; 6、制止学生的各种不良行为,特别是防止学生在未经允许的情况下擅自操作设备和系统。 六、学生在多媒体教室内学习时,必须做到: 1、听从教师和管理人员的指挥; 2、保持教室内卫生和整洁; 3、不得擅自开启并操作设备和系统,否则造成设备和系统损坏的,要照章赔偿。 4、管理员必须督促上课教师按时如实填写上课记录表。 为讲求财产对教育、教学、生活的适用,提高使用效率,延长使用期限,特制定如下公物管理制度: 一、全校师生员工必须树立对财产着眼于用,着手于管理,使物尽其用的观念,杜绝那种重钱不重物,用而不管 的现象发生,教职工当发现学生损坏学校公物时,均有责任追究其赔偿和报告主管人员的责任,众抓齐管,把财 产管好用好。 二、学校财产必须按用途、性质归类,造册编号,登记建卡,并采取主管(学校有专职保管员)、兼管(处室、 班级、作业组负责人兼管)和群管(全校师生用物管物)三结合管理。 三、学校所购物品必须首先进入公物室(购货发票非经公物保管员签字则无效),保管员必须填写好物品的入库 单,建立公物台帐。 四、处室、班级、作业组(食堂)或个人领用公物必须登记签名。 五、教室的公物(桌凳、电灯、教具、门窗包括风钩插销等)按班级造册登记或编号,由班主任领取签字,交其 师生使用保管。 六、对于损坏的公物,使用人要及时到总务处报告情况并填写好维修登记卡,属正常损坏的则由总务处安排修复 整理,非正常损坏者则由肇事人照价赔偿或修复。 七、每学期结束时,由公物保管员负责组织公物清理,若有丢失或损坏者,则按本制度第五项规定执行处理。 7 /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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