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信息技术开发合作协议协议编号:_甲方:(以下简称甲方)身份证件号码:_住址:_乙方:(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件号码:_住址:_鉴于甲方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并希望与乙方就信息技术开发项目进行合作,双方经协商达成以下合作协议:第一条 合作目的及内容1.1 甲方和乙方互相承认并确认,他们是自愿进行合作的,并通过本协议明确了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1.2 甲方和乙方同意合作开发一款信息技术产品(以下简称“项目”),具体的开发内容和要求详见附件一。第二条 合作方式2.1 甲方将提供项目的详细设计需求、技术支持、市场推广等相关资源,乙方负责项目的开发、测试、优化和维护,以及相关的技术支持。2.2 甲方和
2、乙方将建立一个协作团队,并指定各自的项目负责人,负责合作过程中的协调与沟通。第三条 合作期限3.1 本协议的合作期限自协议签订之日起,至项目开发完成并经甲、乙双方验收合格之日止。3.2 如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合作期限,甲、乙双方应事先书面协商确定。第四条 费用支付4.1 乙方在项目开发过程中的工作和服务,不计入费用。4.2 甲方将向乙方支付项目开发完成后的合作费用,具体金额、支付方式和支付时间详见附件二。第五条 保密条款5.1 甲、乙双方应对所有与合作项目相关的技术、商业机密和其他保密信息保密,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除非获得对方书面同意或依法有义务披露。5.2 本保密条款在本协议终止后仍然有效,
3、直至保密信息不再具有保密性为止。第六条 违约责任6.1 若甲、乙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规定,未能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具体数额详见附件三。6.2 若一方因不可抗力而无法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义务,应立即通知对方,并提供书面证据,双方共同商定采取合理的措施,以减少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第七条 协议解除7.1 若甲、乙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规定,且在接到对方书面通知后仍未改正违约行为的,对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并有权向违约方追究违约责任。7.2 本协议解除后,双方应对已有争议进行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应提交有管辖权的法院诉讼解决。第八条 适用法律和管辖8.1 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8.2 就本协议出现之争议,双方应本着友好原则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提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裁决。第九条 协议生效9.1 本协议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9.2 本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甲方(签名):_ 日期:_乙方(签名):_ 日期: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