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东申小学学生营养改善计划
膳食委员会
工
作
制
度
东申小学营养餐膳食委员会
工作制度
为了进一步改善学生营养状况,加强学校食堂管理,督促学生食堂饭菜质量、安全、卫生及服务上一个台阶,使学生在食堂就餐有如在家的感觉,确保营养餐工作的有序开展,学校特成立膳食委员会,并制定以下管理办法。
一、膳食委员会
第一责任人:陈艳香
第二责任人:陈明权 陈明灯 余国雄
教师代表:王 芳 张 艳 陈援朝
学生代表:张 琪 张楷棣
家长代表:陈海林 陈宵宵
二、管理办法
1、 膳食管理委员会是在学校总务处指导下,具有相对独立性,以学校、食堂管理人员和学生及学生家长为主要成员的管理机构。
2、膳食委员会工作宗旨:代表师生、服务师生,做广大师生膳食方面的代言人。
3、膳食委员会基本职能:
(1)参与食堂管理与监督,如卫生、饭菜质量、价格、份量、进货渠道及服务态度等。
(2)加强对食堂大宗物资采购价格的监控。
(3)征求师生对食堂的意见,定期发放食堂工作调查表,对食堂进行综合评分。
(4)整理学生对食堂的意见和建议,并以书面形式向总务处汇报。
(5)监督学校定期公开食堂财务收支状况等相关信息。
4、工作原则
(1)在总务处指导下开展工作。
(2)以广大同学和家长为动力源泉,依靠广大同学,发动广大同学参与膳食管理工作,自觉维护同学们的切身利益。
(3)公正、公平地评价学生食堂工作,在肯定成绩的同时对存在的问题要有理、有利、有节地交涉,与食堂建立良好合作关系。
5、本委员会是由总务处、食堂管理人员、学生及家长代表组成。
6、本委员会的成员必须具有以下条件:
(1) 敬业精神,对工作一丝不苟,乐于为学生服务。
(2)积极参与学生食堂的监督工作。
(3)勇于开拓。
(4)言行一致,以身作则,公正、公平。
(5)得到广大同学的普遍信任,善于团结各位委员,善于与食堂交涉,沟通。
7、本委员会每学期定期对食堂饭菜质量、价格、卫生及服务态度进行综合测评,定期召开委员会成员会议,进行工作小结和反馈意见及建议。
苗木供应合同书
甲方:
乙方:周至县哑柏镇绿星苗圃
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 (以下简称甲方)从周至县哑柏镇绿星苗圃(以下简称乙方)购买银杏苗木,(用于渭政办发[2010]205号文件,渭南市区绿化),并就相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 苗木数量:
二、 苗木规格:胸径15cm以上,主干通直,树头完整,枝条匀称、丰满,无病虫害,树形美观。
三、 苗木价格:每株计人民币
四、 该价格包括:苗木费、挖掘费、包装费、装车费、拉运费五项。合计人民币( )
五、 付款方式:任务完成后,10日内一次付清。
六、 有关事项:
1、 土球规格:苗木所带土球直径1.2米以上,厚度60cm以上,卸车前完整不破裂。
2、 包装规格:土球包装腰带无间隙宽度12cm以上,纵扎草绳间隙在2cm以下。绳杆高度40cm,缠冠高度2米。
3、 所有苗木必须是播种培育,均为本苗圃苗木,严禁从外省、外地调动,由此产生的不良后果,由乙方负责。
4、 乙方必须按照甲方时间、地点、数量要求按时送苗。(送苗地点,渭南市城区)并保证我县任务完成居全市前三名。
5、 苗木结算数量以接收方接收单上的数据为准,因不符合合同条款中苗木规格要求的,接收方拒绝接收的苗木由乙方自行处理。
六、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同意协商解决。
七、合同条款违约,造成经济损失,由造成损失方全额赔偿。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二0一0年十二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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