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东申小学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膳食委员会工作制度东申小学营养餐膳食委员会工作制度为了进一步改善学生营养状况,加强学校食堂管理,督促学生食堂饭菜质量、安全、卫生及服务上一个台阶,使学生在食堂就餐有如在家的感觉,确保营养餐工作的有序开展,学校特成立膳食委员会,并制定以下管理办法。一、膳食委员会第一责任人:陈艳香第二责任人:陈明权 陈明灯 余国雄教师代表:王 芳 张 艳 陈援朝 学生代表:张 琪 张楷棣 家长代表:陈海林 陈宵宵二、管理办法 1、 膳食管理委员会是在学校总务处指导下,具有相对独立性,以学校、食堂管理人员和学生及学生家长为主要成员的管理机构。 2、膳食委员会工作宗旨:代表师生、服务师生,做广
2、大师生膳食方面的代言人。3、膳食委员会基本职能: (1)参与食堂管理与监督,如卫生、饭菜质量、价格、份量、进货渠道及服务态度等。 (2)加强对食堂大宗物资采购价格的监控。 (3)征求师生对食堂的意见,定期发放食堂工作调查表,对食堂进行综合评分。 (4)整理学生对食堂的意见和建议,并以书面形式向总务处汇报。(5)监督学校定期公开食堂财务收支状况等相关信息。4、工作原则 (1)在总务处指导下开展工作。 (2)以广大同学和家长为动力源泉,依靠广大同学,发动广大同学参与膳食管理工作,自觉维护同学们的切身利益。 (3)公正、公平地评价学生食堂工作,在肯定成绩的同时对存在的问题要有理、有利、有节地交涉,与
3、食堂建立良好合作关系。 5、本委员会是由总务处、食堂管理人员、学生及家长代表组成。 6、本委员会的成员必须具有以下条件:(1) 敬业精神,对工作一丝不苟,乐于为学生服务。 (2)积极参与学生食堂的监督工作。 (3)勇于开拓。 (4)言行一致,以身作则,公正、公平。 (5)得到广大同学的普遍信任,善于团结各位委员,善于与食堂交涉,沟通。 7、本委员会每学期定期对食堂饭菜质量、价格、卫生及服务态度进行综合测评,定期召开委员会成员会议,进行工作小结和反馈意见及建议。 苗木供应合同书甲方:乙方:周至县哑柏镇绿星苗圃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 (以下简称甲方)从周至县哑柏镇绿星苗圃(以下简称乙方)购买银杏苗木
4、,(用于渭政办发2010205号文件,渭南市区绿化),并就相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一、 苗木数量: 二、 苗木规格:胸径15cm以上,主干通直,树头完整,枝条匀称、丰满,无病虫害,树形美观。三、 苗木价格:每株计人民币四、 该价格包括:苗木费、挖掘费、包装费、装车费、拉运费五项。合计人民币( )五、 付款方式:任务完成后,10日内一次付清。六、 有关事项:1、 土球规格:苗木所带土球直径1.2米以上,厚度60cm以上,卸车前完整不破裂。2、 包装规格:土球包装腰带无间隙宽度12cm以上,纵扎草绳间隙在2cm以下。绳杆高度40cm,缠冠高度2米。3、 所有苗木必须是播种培育,均为本苗圃苗木,严禁从外省、外地调动,由此产生的不良后果,由乙方负责。4、 乙方必须按照甲方时间、地点、数量要求按时送苗。(送苗地点,渭南市城区)并保证我县任务完成居全市前三名。5、 苗木结算数量以接收方接收单上的数据为准,因不符合合同条款中苗木规格要求的,接收方拒绝接收的苗木由乙方自行处理。六、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同意协商解决。七、合同条款违约,造成经济损失,由造成损失方全额赔偿。八、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二0一0年十二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