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旅行服务协议书鉴于甲方(以下简称旅行社),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拥有从事旅行服务的资质和经验;乙方(以下简称旅行者),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希望通过旅行社安排旅行活动。为确保双方的权益,充分保障旅行者的合法权益,旅行社与旅行者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协议:第一条 旅行服务的内容1. 旅行社将根据旅行者的要求提供旅行计划、行程安排、交通、住宿、餐饮等服务,并确保服务质量和安全;2. 旅行者承诺按照旅行社提供的计划和安排,准时参加旅行活动,并配合旅行社进行相关操作和要求;3. 旅行者理解并接受旅行活动可能存在的风险和意外事件,自愿承担相关风险和责任。第二条 价格和支付方式1. 旅
2、行者应按照旅行社提供的价格支付旅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机票、酒店、门票、导游费等;2. 旅行费用应在旅行活动开始前以指定的方式支付完成;3. 旅行社将根据行程变动或者意外事件,及时通知旅行者并协商解决费用调整或退还。第三条 双方的权利与义务1. 旅行社应按照旅行者的需求,提供准确、全面的旅行信息和服务;2. 旅行者应提供真实、完整的个人信息,确保行程安排的顺利进行,如有变更需及时告知旅行社;3. 如出现旅行服务质量问题或纠纷,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寻求相关权益机构进行调解或解决。第四条 保密条款1. 旅行社对旅行者提供的个人信息和行程安排等涉及旅行者隐私的信息承担保密义务;2. 旅行者不得以任何方式对外泄露旅行社的商业秘密或其他商业信息。第五条 争议解决1. 如发生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提交所在地法院解决。第六条 法律适用1. 本协议的签订、解释和履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第七条 其他约定1. 本协议自双方签署后生效,有效期至旅行结束;2. 本协议的任何修改、补充,应经双方书面同意。旅行社(盖章): 旅行者(签名):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