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募集资金协议书本协议书由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等原则所拟定。协议双方自愿遵守以下条款:第一条 协议目的1.1 本协议的目的是明确募集资金的各方权益和义务,确保各方合法权益的保护。第二条 募集资金的方式2.1 募集资金采取非政治方式进行,遵循市场原则和商业道德。第三条 募集人责任和义务3.1 募集人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保证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3.2 募集人应确保资金使用符合募集资金的约定用途,不得违反法律法规。3.3 募集人应妥善保管募集资金,确保资金安全,不得挪用资金或进行其他违规操作。3.4 募集人应及时向出资人提
2、供相关信息和资料,确保透明度和公开性。第四条 出资人责任和义务4.1 出资人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提供真实的身份信息和资金来源。4.2 出资人应按照协议约定的时间和方式出资,不得违反约定或违反法律法规。4.3 出资人有权检查和了解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对资金使用有异议时应及时向募集人提出。4.4 出资人应积极配合募集人进行相关合规审计和监督工作。第五条 保密条款5.1 协议双方应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获得的对方的商业机密、技术秘密及其他保密信息严格保守,不得披露给第三方或用于其他目的。第六条 纠纷解决方式6.1 本协议履行过程中的争议,协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解决。第七条 其他事项7.1 本协议的任何修改、补充,双方应采取书面形式,并经协议双方签字确认生效。7.2 本协议的附件、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7.3 本协议的效力、解释、执行及争议解决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第八条 协议生效8.1 本协议经协议双方签字确认后生效,具有法律效力。协议双方已充分阅读并理解本协议的全部内容,确保自愿、真实、合法地达成此协议。协议人(募集人): _签字: _日期: _协议人(出资人): _签字: _日期: 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