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产品质量合格证协议书甲方:(公司名称)乙方:(公司名称)鉴于甲方生产的产品需获得乙方颁发的质量合格证,为保障产品质量、促进双方合作,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 合格证颁发标准1.1 甲方生产的产品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并达到乙方制定的质量标准。1.2 甲方应提供充分的产品信息和样品以供乙方进行检验鉴定。1.3 乙方根据产品的质量状况,决定是否颁发质量合格证。鉴定结果应真实、客观、公正。第二条 申请和审核程序2.1 甲方应向乙方提交完整的产品质量合格证申请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产品信息、样品、检测报告等。2.2 乙方应在收到甲方的申请材料后,按照约定时间完成质量合格证的审核,并
2、将审核结果及时告知甲方。2.3 如甲方提交的申请材料存在不真实、虚假或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况,乙方有权拒绝审核或撤回已发放的质量合格证。第三条 质量合格证管理3.1 甲方应严格按照乙方颁发的质量合格证使用要求生产产品,并确保产品的质量稳定可靠。3.2 甲方应自觉接受乙方及其委托的第三方进行的产品质量检查或监督,配合提供必要的信息和配合工作。3.3 如发现甲方生产的产品不符合质量合格证标准,乙方有权暂停或撤回相关质量合格证。第四条 保密条款4.1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的各类商业秘密、技术资料、质量标准等,应予以保密。4.2 乙方不得将甲方生产的产品信息、样品情况泄露给未经甲方授权的第三方。第五条 协议解除与争议解决5.1 本协议自双方共同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自签署之日起一年,过期自动失效。5.2 如因协议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提交至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第六条 其他6.1 本协议的任何修改或补充,应以书面形式进行。6.2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