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涉外婚姻协议书本协议由以下各方共同遵守并签署。本协议内容经彼此协商一致,并确保各方信息真实、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及公序良俗。第一条:协议目的本协议的目的是明确、规范涉外婚姻双方之间的权利和义务,确保双方在婚姻关系中的权益得到合理保障。第二条:婚姻关系1. 双方自愿建立婚姻关系,承诺相互尊重和支持,共同维护婚姻的稳定与幸福;2. 双方在婚姻中要和睦相处,不进行家庭暴力、虐待或其他违法行为。第三条:财产与财务1. 双方财产状况清楚,互相尊重财产权益,不得侵占对方财产;2. 双方财产和债务问题,应按照法律规定和双方协商的原则进行处理;3. 如有涉及财务支出或共同投资,应经过双方协商一致后再
2、行实施。第四条:子女问题1. 如果双方有子女,应共同育儿,共同承担子女教育、抚养和照顾的责任;2. 对于子女的教育和成长,双方应协商一致并做出共同决策。第五条:继承权益本协议不影响婚姻双方对于法律规定的继承权益的享有。第六条:协议的变更和解除1. 双方如需变更协议内容,应以书面形式经过双方协商一致后生效;2. 如有需要解除协议,双方应按照法律程序进行解除。第七条:争议解决本协议所涉及的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有管辖权的法院处理。第八条:协议的生效与效力1. 本协议自各方签署之日起生效;2. 本协议对各方具有约束力,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违反本协议。第九条:协议的补充和修改本协议的补充和修改应以双方书面协商一致后生效。第十条:协议的备案各方签署并成文的本协议经各方确认后,应备案于相关部门,以确保协议的法律效力和可执行性。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_ 日期:_乙方:_ 日期: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