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银行备付金账户协议甲方:_(下称开户人)乙方:_银行(下称银行)鉴于,开户人拟就指定事项开设银行备付金账户,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一、账户开立及使用条件1. 开户人应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提供真实、准确的身份证件和相关资料。2. 开户人通过向银行提交申请并经银行审核同意后,可开立备付金账户。3. 开户人应确保备付金账户不被用于任何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活动,不违背公序良俗,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二、账户管理1. 开户人应妥善保管账户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账户号码、密码、密钥等,在任何情况下不得将其泄露给他人。2. 开户人应按照银行要求,及时办理账户
2、的有效维护、更新、变更事宜。3. 开户人及时阅读、理解并接受银行发布的相关规定和业务指南。三、账户资金管理1. 开户人应按照银行要求,履行存取款、转账、结息等操作程序,确保资金安全。2. 开户人了解并同意,银行有权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对账户资金进行监管、冻结等措施。四、账户的变更和解除1. 若开户人需要变更账户信息,应向银行提出书面申请并按照银行的相关规定办理。2. 若开户人需要解除账户,应提前通知银行,并按照银行的相关规定办理。五、协议的解释与争议解决1. 本协议的解释及争议解决,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进行。2. 若双方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六、其他事项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并具有法律约束力。2.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甲方(开户人):_ 日期:_乙方(银行):_ 日期: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