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信用卡分期付款协议书甲方:(身份信息)(以下简称“持卡人”)乙方:(银行名称)(以下简称“发卡行”)鉴于:1. 持卡人持有乙方发行的信用卡,具有相应的信用额度;2. 持卡人希望将信用卡消费金额拆分为多期进行还款;3. 发卡行同意为持卡人提供信用卡分期付款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 分期付款方式1.1 持卡人可以将信用卡消费金额按以下方式进行分期付款: (1)一次性支付全额; (2)按指定期数进行等额本息还款; (3)按指定期数进行等本等息还款; (4)按其他双方协商一致的还款方式。1.2 分期付款
2、的期数、还款方式等事项以持卡人在发卡行系统中设定的为准。第二条 还款义务2.1 持卡人在每个还款日前,应按照约定的还款方式和金额,足额偿还当期应还款项。2.2 如持卡人逾期未还款,发卡行有权按照相关规定收取逾期利息、违约金等费用,并有权采取影响持卡人信用记录、关闭信用卡等措施。第三条 服务费用3.1 发卡行为提供信用卡分期付款服务,可能会收取一定的服务费用。3.2 服务费用的具体收取标准以持卡人与发卡行的其他协议为准。第四条 争议解决4.1 双方一致同意,对于因本协议履行发生的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第五条 其他条款5.1 本协议的任何修改、补充均须经双方书面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作出。5.2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持卡人持有本信用卡期间。5.3 本协议的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确认,本协议的所有条款均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