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航空包机服务协议协议编号:编号甲方:甲方名称身份证/护照号码:甲方身份证/护照号码联系地址:甲方地址联系电话:甲方电话电子邮箱:甲方电子邮箱乙方:乙方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乙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联系地址:乙方地址联系电话:乙方电话电子邮箱:乙方电子邮箱鉴于甲方希望获得乙方提供的航空包机服务,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 服务内容1.1 乙方将向甲方提供航空包机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乘客运输、货物运输等。第二条 服务期限2.1 本协议的服务期限为自协议签署之日起至合同约定的结束日期。第三条 服务费用3.1 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费用和支付方式向乙方支付航空包机服务费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包机费、燃
2、油附加费、服务附加费等,具体金额和支付方式见附件。第四条 公共安全措施4.1 为保障航空包机服务的安全性,乙方将严格遵守国家民航局和相关部门的公共安全措施,甲方也同意遵守相关规定。第五条 乘客责任5.1 甲方确认其身体健康状况适合乘坐航空包机服务,并同意自行承担因身体原因引起的风险和责任。5.2 甲方应遵守乙方和承运人的规定和客舱安全要求,确保按照指示行事。第六条 争议解决6.1 凡因履行本协议发生的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七条 协议的变更及终止7.1 未经双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终止本协议。第八条 适用法律8.1 本协议的订立、解释、履行和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第九条 其他条款9.1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解决,并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作为本协议的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9.2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签字: 日期:乙方签字: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