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功勋转让协议书甲方:(行为人之基本信息)乙方:(行为人之基本信息)鉴于甲方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且甲方具有一定的功勋所属权;乙方有意向接受甲方转让的功勋所属权,并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第一条 甲方的声明与保证1. 甲方声明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有权处分自己拥有的功勋所属权。2. 甲方声明所提供的甲方拥有的功勋所属权并不存在任何第三方的权利纠纷或限制。3. 甲方保证本协议中提供的信息完整、真实、准确,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第二条 乙方的声明与保证1. 乙方声明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有权承受并行使甲方转让的功勋所属权。2. 乙方声明已充分理解并知晓该功勋所属权的性质、范围、权益
2、和义务,并承诺遵守相应的法律法规、管理规定。第三条 功勋转让事项1. 甲方同意将其所拥有的特定功勋所属权转让给乙方,乙方在此表示接受。2. 功勋的具体内容及拥有范围详见附件,属于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第四条 转让方式和对价1. 乙方应当按约定的对价支付给甲方作为功勋转让的报酬,并在协议签署后(指定时间)前付清全部转让对价。2. 对价金额为(具体金额),以人民币支付,采用(具体支付方式)进行支付。第五条 违约责任1.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因此给对方造成的一切损失。2. 除非双方协商一致,未申请法院提起诉讼的,不得擅自解除本协议。第六条 争议解决1. 凡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七条 协议生效和解释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具有法律约束力。2. 本协议的解释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甲方:(行为人之签名/盖章)乙方:(行为人之签名/盖章)日期: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