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司机驾驶协议书甲方(以下简称“雇主”)与乙方(以下简称“司机”)经友好协商,就司机驾驶雇主的车辆,双方达成以下协议:第一条 甲方要求乙方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能够独立承担因驾驶车辆而产生的一切责任。乙方应持有效的驾驶证明并具备相应驾驶经验,确保司机操作安全和合法。第二条 司机承诺其所提供的个人资料真实有效,不得提供虚假信息或隐瞒任何与驾驶相关的重要事实。第三条 司机保证在驾驶车辆过程中,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以及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确保驾驶过程安全可靠,不违反交通法规,不超速行驶,并妥善保管雇主的车辆。第四条 司机不得酒后驾驶、吸毒驾驶,不得擅自将车辆交给他人驾驶,不得以任何形式将车
2、辆用于非法活动或其他违法行为。第五条 司机应遵守职业道德和公序良俗,不得对乘客实施任何形式的语言、肢体暴力或侵犯乘客的人身权益。第六条 雇主应支付司机合理的劳动报酬,并按时支付,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可以签署单独的劳动合同。第七条 本协议书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一年,到期后如有需要,可另行协商续签。第八条 协议的修改、补充以及争议的解决均应由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进行。第九条 本协议书的任何条款无法实施或部分无效时,不影响其他部分的有效性,双方应继续履行有效的条款。第十条 本协议书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如因执行本协议引起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将争议提交有管辖权的法院裁决。甲方(雇主): 签字: 日期: 乙方(司机): 签字: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