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催收业务合作协议本协议由以下各方于(日期)签署:甲方:(公司名称/个人姓名),注册地址/居住地址:(详细地址),法定代表人/个人姓名:(姓名),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件号码);乙方:(公司名称/个人姓名),注册地址/居住地址:(详细地址),法定代表人/个人姓名:(姓名),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件号码);以下简称为“双方”,各自为“一方”。鉴于:1. 甲方具备从事催收业务所需的相应经验、技术和资源;2. 乙方希望委托甲方进行催收业务,并双方愿意合作,相互达成以下协议。一、合作范围1. 甲方将根据乙方委托,通过法律手段及合法的催收途径,为乙方追回欠款;2. 甲方将严格遵守中
2、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履行合同义务,确保催收过程中不侵犯债务人的合法权益;3. 乙方将提供合法有效的债权信息及相关文件资料,以便甲方开展催收工作;4. 双方在合作期间,应积极配合、互通信息、妥善处理催收事宜,共同维护双方合法权益。二、报酬及结算方式1. 甲方的催收服务费以乙方欠款金额的(百分比%)为收费标准,具体收费细则另行约定;2. 结算方式为(一次性结算/分期结算/其他),具体结算方式另行商议。三、保密条款1. 双方应对因催收业务而取得的对方信息严格保密,未经对方书面许可,不得向第三方泄露;2. 甲方应确保其员工及合作伙伴遵守保密义务,不得将乙方信息用于其他非催收相关目的。四、合作期限
3、与终止1. 本协议自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具体期限/无固定期限),如一方需解除合作,应提前(天/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2. 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的,对方有权提前终止合作,并保留进一步追究其违约责任的权利。五、争议解决本协议的解释与争议均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均同意提交至相关仲裁部门进行仲裁,并接受仲裁结果的裁决。六、协议的变更和补充对本协议如有任何变更和补充,应经双方书面协商一致,并采取书面形式进行修订。七、其他事项1.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2. 本协议正本及副本传真件、复印件等形式具有同等效力;3. 本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并终止前适用。(以下是甲方和乙方的盖章和签字处)甲方: 乙方:(盖章) (盖章)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