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易货贸易协议书协议书编号:_本协议书由以下各方自愿达成并共同遵守,以促进友好交往和经济发展。甲方(出让方):姓名/名称:住所/注册地:乙方(收购方):姓名/名称:住所/注册地:鉴于甲方拥有以下货物(以下称为商品):1. 商品描述2. 商品描述3. 商品描述以及其他相关附件,并愿意将其出让。鉴于乙方有意向收购以上商品,并愿意通过易货方式支付相应代价。就此,双方达成以下协议:第一条 商品交换1.1 甲方同意将以上商品出让给乙方。1.2 乙方同意通过提供以下商品作为交换支付代价:1.2.1 支付商品描述1.2.2 支付商品描述1.2.3 支付商品描述以及其他相关附件。1.3 商品的数量、质量、规格、
2、计价单位等详细情况以附件中的清单为准。双方应在签署协议后共同核实商品的实际情况,如有差异,应及时协商解决。第二条 交货与验收2.1 甲方应将商品交付给乙方。2.2 商品的运输、保险,以及由此造成的损失和风险,由乙方负责。2.3 乙方应在收到商品后,立即进行验收。如有瑕疵或与协议约定不符,乙方应当及时通知甲方,并提出合理的解决方案。第三条 代价的支付与结算3.1 乙方应在收到商品后,将约定的支付商品交付给甲方。3.2 甲方与乙方同意在完成商品交付后_天(自然日)内进行结算,结算方式按双方协商的方式进行。第四条 保密条款4.1 双方同意对本协议的一切内容予以保密,并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4.2 除
3、非双方达成书面协议,否则任何一方不得将本协议涉及的内容用于商业宣传或其他非业务目的。第五条 协议的解除与终止5.1 双方一致同意在以下情况下,解除本协议:5.1.1 经双方协商一致;5.1.2 双方达成书面协议;5.1.3 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5.2 解除本协议后,双方应按照已经履行的部分,予以结算或退还。第六条 争议解决6.1 本协议的解释和适用,以及由本协议引起的任何争议,应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6.2 如双方在友好协商无法解决争议的情况下,争议应提交至协议签订地的人民法院,以司法裁决解决。第七条 适用法律与效力7.1 本协议的效力、解释与适用,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的法律法规。7.2 如本协议的任何条款被认定为无效,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效力和可执行性。本协议一式两份,每方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出让方): 乙方(收购方):签名:_ 签名:_日期:_ 日期: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