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范文最新推荐------------------------------------------------------
标准离婚协议书样本
1. x某与x某自愿离婚。
2. 夫妻婚后购有坐落在 XX路 XX号的楼房一套,合同价人民币60万元,现值人民币100万元(包括房内装修内附属设施)。购房时以男方为主贷人贷款42万元,现尚剩余贷款本金30万元。该房购买时首付18万元,首付款来源于婚后双方存款。现协商该套房产归女方所有,由女方给付男方房屋折价款 35万元,折价款计算公式为:房屋现价100万元-未还贷款本金30万元/2。女方给付男方的折价款35万元在两年内分3次付清:
第一次,办理完离婚手续当天给付人民币10万元;
第二次,办理完离婚手续的当年12月31日之前,给付男方人民币10万元;
第三次,办理完离婚手续的次年12月31日之前,给付男方人民币15万元。
女方若不按时支付,每逾期一日按逾期支付数额的日万分之五支付逾期违约金。
男方有义务配合女方办理贷款主贷人变更手续,以及产权变更手续,相关变更手续在办理完离婚手续后即予以办理。若由于男方不予配合女方办理房产转移而给女方带来的不必要的损失,男方必须双倍返还。
房内的家用电器及家具等等(见清单),双方同意作价2万元,归女方所有,女方向男方支付1万元。
3. 夫妻无共同债权及债务。
4. 儿子x某某由女方抚养,由男方每月给付抚养费(包括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500元,在每月10号前付清,直到孩子完成高中教育阶段止。高中教育阶段之后的有关费用双方日后重新协商。
5. x某可在每月的第一个星期六早上八点接儿子到其居住地,于星期日早上九点送回王某居住地。如临时或春节探望,可提前一天与王某协商,达成一致后可按协商的办法进行探望。
注意事项
离婚协议书必须为书面形式,由夫妻双方当事人签字,并经法庭或婚姻登记管理部门认可,才具有法定效力。这是办理离婚手续所要求的内容之一。
男方姓名:
身份证件号:
户籍所在地:
女方姓名:
身份证件号:
户籍所在地:
双方曾合法办理结婚登记,现自愿离婚。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
一、子女抚养
说明:一般包括(1)子女姓名、性别、出生日期;(2)随男方或女方生活;(3)另一方行使探望权的方式、时间;(4)另一方支付抚养费用包括生活、教育和医疗等费用的数额、时间、方式、负担期限,以及期限届满后若子女不能独立生活继续支付抚养费用等问题。
二、财产处理
共同财产的分割:
说明:(1)共同财产包括房产、交通工具、家具、现金和存款、有价证券、公司股份或企业财产份额、牲畜、林木等。(2)分割标的应具体明确,以利于办理权属转移手续:如位于xx市xx街x号x单元x号,产权证书号为xxx,面积为xx平方米的房屋;牌照号为xxx、发动机号为xxx的汽车;等。(3)财产所有权归属应明确:例如房屋归xxx所有,或者房屋所有权归xxx;约定房屋等按份共有的,应明确具体份额、分割方式;约定将房屋等赠与未成年子女的,应明确一方如果为被监护人利益而处理财产是否需要征得另一方同意;等。(4)约定一方对归对方所有的房屋等享有使用权的,应明确使用期限、方式。
双方可以确认属于一方所有、不进行分割的财产。包括(1)一方的婚前财产;(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三、债权、债务分割
说明:应明确债的标的、数量。分割债权的,还应明确债务人,由谁享有债权;分割债务的,应明确债权人,由谁承受债务。
四、其它协商一致的事项:
五、本协议一式三份,男女双方各持一份,存婚姻登记档案一份。
说明:离婚后,存婚姻登记档案的离婚协议书不能要求修改。当事人就子女抚养、财产等产生争议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达成新协议的,可通过公证的方式确认协议真实性。
男方
女方
××年××月××日
××年××月××日
男女双方应在登记现场签字、按指印。协议书已经签署的,也应在登记现场签字、按指印确认。
雷锋精神与爱心
我们今天的所谓学雷锋已经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学雷锋,每年三月五日的学雷锋活动更多带有一些纪念色彩,所以有了俗语:雷锋叔叔三月来了四月走。
雷锋精神体现在一个个具体行为当中,我们对雷锋精神的理解也是从他的具体行为认识的,这样人们理解的雷锋精神比较狭隘具体,把扶老携幼、扶微救困、帮助别人做一些事情理解为学雷锋,这当然是误解了。雷锋精神自然朴实无华,并不是人为刻意制造出来的,它体现雷锋同志的人生理念。雷锋做的每一件事情基本上都是我们力所能及的事情,我们之所以无法象他那样做到是因为我们的人生理念无法达到像他那样忘私的地步。我们用伟大形容雷锋同志,也说明不是人人能达到雷锋精神,我们只能有一部分行为达到雷锋精神的要求。
雷锋精神的实质是在别人困难的时候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我们不可能要求大众普遍象雷锋同志那样付出去帮助别人,这样的话,雷锋的平凡就不可能成为升华到伟大。
时代在变,我们国家进入商品交换时代,曾经的无私帮助变成有偿服务,这就不可避免使传统的雷锋精神受到挑战。雷锋精神是永恒的,但是,体现雷锋精神的行为并不是永恒的。雷锋精神是我们社会所需要的精神,今天人们所说的爱心实际是雷锋精神的另外一种说法。雷锋精神是一种爱心表达,但雷锋精神所表达的爱心是更加具体和真实,而我们现在所说的爱心却很抽象广泛,每一个人可以随意创造体现爱心的方式,不象雷锋精神那样体现在雷锋同志的具体行为当中。
我们必须接受时代的变化带来对传统雷锋精神的形式否定,承认无私帮助变成有偿服务也是一种进步。当然我们也不要把所有的事情都变成有偿服务,爱心本身体现着社会存在无偿服务的雷锋精神,所以,我们的社会还会有无私的帮助,不是什么事都要有偿服务。
我心目中的理想社会并不是每一个都具有象雷锋同志那样无私奉献精神,而是每一个人能做到为别人提供举手之劳的帮助,我们微不足道的帮助可以帮助别人解决大问题,这不是能用价值衡量的。
5 / 6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