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品牌授权合作协议甲方:_(以下称为“品牌方”)乙方:_(以下称为“授权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第一条 申请品牌授权1.1 授权方通过书面申请向品牌方申请使用品牌方的注册商标,并申请授权方使用本品牌进行相关业务活动。1.2 授权方应保证其所提供给品牌方的申请材料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提供虚假的申请材料。第二条 品牌授权范围2.1 品牌方特此授权授权方使用其注册商标,并同意授权方在合法经营范围内使用本品牌进行品牌推广、市场营销、产品销售等相关活动。2.2 授权方有权使用品牌方的商标、标识、商誉和品牌形象,但须遵守品牌方的授权使用规定。第
2、三条 品牌使用权3.1 授权方获得品牌方的品牌使用权后,有权使用该品牌进行业务活动,包括但不限于产品销售、营销推广、宣传活动等。3.2 授权方在使用品牌期间,应确保品牌形象的正面宣传,不得损害品牌方的商誉和声誉,不得从事非法活动或违反公序良俗的行为。第四条 品牌授权费用4.1 授权方在获得品牌使用权后,应按照品牌方制定的规定支付相关的授权费用。4.2 授权费用的支付方式和期限由双方协商确定,并写入另行签订的授权费用支付协议。第五条 品牌保护义务5.1 品牌方在授权期间应对授权方的合法权益进行保护,并提供必要的协助。5.2 授权方在发现侵犯品牌方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行为时,应及时通知品牌方,并
3、协助品牌方采取必要的措施保护相关权益。第六条 违约责任6.1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导致对方遭受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6.2 如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致使另一方终止协议,违约方应向对方支付相应的违约金,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损失。第七条 争议解决本协议的解释、履行以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双方如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八条 协议的生效与终止8.1 本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并为期_年。8.2 双方可在协议到期前_个月协商续签或终止本协议。8.3 本协议终止后,授权方应立即停止使用品牌方的商标和其他品牌资源,并做相关清理工作。第九条 其他约定9.1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通过书面形式进行补充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9.2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品牌方): 乙方(授权方):签署日期: 签署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