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租赁住房购买协议书甲方(出租人):_乙方(承租人):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第一条 协议的目的和范围1.1 本协议旨在明确甲方将住房租赁给乙方期间乙方享有的购买优先权,并明确相关权益和义务。1.2 本协议适用于乙方享有购买优先权的住房租赁合同,并优先于住房租赁合同适用。第二条 住房购买优先权2.1 在住房租赁合同期满或提前终止时,乙方享有按照本协议约定的价格购买租赁住房的优先权。2.2 乙方应在租赁合同期限满前或提前终止之日起60天内向甲方书面通知其意愿以约定的优先价格购买住房。2.3 甲方收到乙方购买意愿通知后
2、,应在收到通知之日起30天内与乙方就购买条件、购买价格及其他相关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住房买卖合同。第三条 购买价格与条件3.1 乙方享有的购买优先权价格等于租赁住房合同标的的市场价总额减去已支付的租金及押金,不得高于市场价总额的90%。3.2 乙方购买租赁住房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履行相应的税费义务,并承担相关费用。3.3 乙方购买租赁住房应自行办理相关产权过户手续,甲方应予以必要的协助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第四条 保证与承诺4.1 甲方保证其所出租的住房权益及产权关系清晰,并不存在任何限制、纠纷和债权债务。4.2 乙方保证自己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并有足够的支付能力支付购房款项。4.3 甲乙双方保证协议的内容和签订方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第五条 争议解决5.1 凡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一方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第六条 协议的生效与终止6.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期限为住房租赁合同期限。6.2 住房租赁合同终止后,本协议亦随之终止。第七条 其他约定事项7.1 本协议不含违反法律的内容,任何与政治相关的内容均应被排除在协议之外。7.2 本协议的任何变更或补充应经甲乙双方书面签署并盖章。甲方(出租人):_乙方(承租人):_日期: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