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私家车公务使用协议书甲方:(填写单位名称或个人姓名)乙方:(填写单位名称或个人姓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为确保彼此的权益,甲、乙双方达成如下协议:一、协议目的本协议旨在明确私家车公务使用的相关事宜,确保公务使用的合法性、公正性和合理性,维护甲、乙双方的共同利益。二、协议内容与义务1. 甲方保证:(1)甲方是私家车的合法所有人,享有出租、运营、使用等相关权利;(2)私家车的相关证件(包括但不限于车辆行驶证、车辆登记证)齐全有效;(3)私家车的性能、安全等方面符合相关法律规定;(4)甲方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能够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义务;(5)私家车的行驶状态符合国家交通安全
2、规定。2. 乙方保证:(1)乙方将严格按照甲方的授权,在必要的情况下,使用甲方提供的私家车进行公务活动;(2)乙方将妥善保管私家车及相关证件,不得超出授权使用私家车,不得私自转租、转借、抵押或以其他方式处分私家车;(3)乙方使用私家车期间,应遵守交通法规,不得违法、超速、酒后驾驶或者从事危险驾驶行为;(4)乙方不得私自改装私家车,如需改装应经甲方同意并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操作。三、协议期限与终止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年;2. 若发生下列情况,本协议将提前终止:(1)甲方和乙方双方一致同意终止本协议;(2)甲方或乙方出现违法或违约行为,导致协议无法继续履行;(3)依法或依约解除本协议的其他情况。四、争议解决双方因本协议的解释、履行或争议解决等事项发生争议时,应采取友好协商方式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五、其他约定1.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方和乙方各持一份;2. 本协议的修改、补充事项应通过书面形式进行,并经甲、乙双方签字确认;3. 本协议无论以何种方式解除或终止,应保留协议的相关规定和争议解决事项的有效性。甲方(单位或个人): 乙方(单位或个人):签字: 签字: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