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社会捐赠合作协议书本协议由以下各方(以下简称“合作方”)共同订立,以确保社会捐赠活动的合法性、真实性和道德性,并为合作方之间的捐赠活动提供明确的法律依据。第一条 协议目的本协议旨在规范合作方的捐赠行为,建立互信合作关系,共同推动社会公益事业的发展和进步。第二条 合作方的声明1. 合作方均为具备相应民事行为能力的法定人员,自愿参与本协议,并且能够履行相关义务和承担相应责任。2. 合作方的意思表示真实有效,不得存在虚假、误导或隐瞒事实的情况。对于提交的信息、数据、材料等,应保证其真实性和完整性。3. 合作方在执行捐赠活动时,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包括但不限于逃税、洗钱、非法集资等违法
2、行为。同时,在履行捐赠义务时,合作方不得违背公序良俗,不得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第三条 捐赠内容和义务1. 捐赠内容:合作方应在协议中明确捐赠的具体内容、规模、形式等,并按照协议约定的方式和时间进行捐赠。2. 捐赠义务:合作方应依法履行相应的捐赠义务,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捐赠款项、物品,开展捐赠服务等。3. 捐赠效果:合作方应主动配合相关部门进行捐赠效果的评估和监督,确保捐赠的有效使用和实施。第四条 信息保护1. 合作方应妥善保管在协议过程中获取到的相关信息,对于非公开信息,应严格保密,不得擅自披露或利用。2. 合作方应合法、合规地使用捐赠活动中所涉及到的个人信息,保护受捐赠者的合法权益。第五条 协议
3、解除及争议解决1. 若任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严重损害捐赠活动的正常进行,其他合作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有权要求违约方承担相应法律责任。2. 若合作方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一方有权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解决。第六条 协议的效力和变更1. 本协议经各方签署后生效,具有法律约束力。2. 未经各方一致同意,任何形式的修订、修改或变更均无效。第七条 协议的其他条款1. 本协议不涉及任何政治内容,不得用于任何政治宣传或违反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活动。2. 本协议中的所有条款均与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相协调解释。如有与之不一致的情况,以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为准。3. 本协议包括协议正本和合同副本,各方均持有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作方在此确认并遵守以上条款,达成捐赠合作协议。签署日期:年月日(合作方签名及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