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新能源汽车补贴协议书甲方:(以下简称“甲方”)地址:联系人:电话:乙方:(以下简称“乙方”)地址:联系人:电话:鉴于甲方为促进新能源汽车的发展,向乙方提供相关补贴,并为此制定具体的协议事项,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 补贴金额1.甲方承诺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在合法有效期内向乙方提供新能源汽车补贴,并按照如下标准发放:(具体补贴金额和标准根据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执行,此处省略具体金额和标准)第二条 补贴申请及审批1.乙方须按照国家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准确地提交申请材料,并配合甲方进行有关补贴申请的审批工作。2.乙方应提供真实、准确的申请材料,并保证申请信息的合法性和完整
2、性。第三条 资金发放及使用1.乙方应妥善保管好申请获得的补贴资金,确保安全使用于新能源汽车的发展和相关环保配套工程。2.乙方应按照国家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向甲方提供相关资金使用情况的汇报和核对。第四条 违约责任1.如乙方未按照协议约定的要求履行义务,甲方有权终止补贴金额的发放并要求乙方返还已发放的补贴款项。2.如甲方发现乙方提供的申请材料不符合实际情况或存在虚假、不真实的情形,甲方有权终止补贴金额的发放并要求乙方返还已发放的补贴款项,并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第五条 保密责任1.双方应对本协议所涉及的商业秘密、技术信息以及其他知识产权予以严格保密,不得向第三方披露或非法使用。2.除非
3、依法律法规规定或经双方书面协议,本协议的任何一方不得将本协议的内容以任何方式公开宣传。第六条 争议解决1.本协议的履行、解释和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2.对于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未果,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第七条 协议变更与终止1.本协议的任何变更或补充必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作出。2.在本协议履行期间,如双方同意终止协议,应签署书面终止协议并进行相应的解除手续。第八条 其他约定1.本协议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并一直有效至履行完毕。2.本协议内容应遵守国家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违反公序良俗或有悖于法律强制性规定的内容。3.本协议中的任何一方对协议中的失效或无效条款不得抗辩。4.本协议正本一式两份,甲方和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