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油田开发协议书
本协议书由以下各方于日期签署:
甲方(以下简称"开发方"): [甲方名称]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人: [代表人姓名]
联系地址: [地址]
联系电话: [电话号码]
乙方(以下简称"合作方"): [乙方名称]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人: [代表人姓名]
联系地址: [地址]
联系电话: [电话号码]
鉴于,甲方拥有位于[区域名称]的油田开发权;
乙方具有丰富的油田开发经验和技术,并有意愿与甲方进行合作开发;
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合作范围
1.1 本协议的合作范围限定于[油田名称]的开发和生产。
1.2 双方应本着互惠互利、公平合理的原则共同开发该油田。
第二条 权益确认
2.1 开发方确认并承认其拥有位于[区域名称]的油田开发权。
2.2 合作方确认并承认其具有相应的油田开发经验和技术。
第三条 合作方式
3.1 双方在油田开发过程中共同出资,并承担相应的风险和责任。
3.2 开发方负责提供油田开发所需的权益证明、土地使用资格证明等必要的证件材料。
3.3 合作方负责组织和实施油田开发工作,包括油井钻探、生产管道建设等。
第四条 产权归属
4.1 油田开发所得的石油和天然气从地下产出后即归属合作方所有。
4.2 合作方根据合同约定的产量,按相应比例向开发方支付合理报酬或提取合作方所得利益的份额。
4.3 油田开采过程中涉及的设备、工程和建设用地等资产的归属及分配,另行双方协商达成协议。
第五条 保密义务
5.1 双方同意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和解除或终止后的两年内对涉及本协议的商业秘密保密。
5.2 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披露、泄漏本协议的内容或有关的商业秘密。
第六条 不可抗力
6.1 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本协议无法履行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6.2 如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一方无法履行本协议,应及时通知对方,并尽力减少损失。
第七条 协议的生效和终止
7.1 本协议经双方代表人签字盖章后生效,具有法律效力。
7.2 本协议有效期为_____年,自签署之日起计算。
7.3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条款的,经提前通知后,对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第八条 争议解决
8.1 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8.2 未能友好协商解决的,可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并接受仲裁裁决的最终结果。
第九条 其他约定
9.1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9.2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开发方):
签字: 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 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合作方):
签字: 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 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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