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计算机软件开发合作协议协议双方:甲方:甲方名称,法人或自然人,注册地在注册地,具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和民事行为能力。乙方:乙方名称,法人或自然人,注册地在注册地,具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和民事行为能力。鉴于:1. 甲方拥有相关技术和资源,具备开发计算机软件的能力;2. 乙方需求开发某一计算机软件,并愿意与甲方合作开发;3. 双方自愿通过合作达成本协议,共同促进计算机软件开发项目的顺利进行。根据以上情况,双方在平等、自愿、互利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 合作范围甲方将为乙方提供计算机软件开发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设计、开发、测试、实施、维护等环节。双方将共同商定具体工作内容和时间安排,
2、确保项目按时、高质量的完成。第二条 保密义务双方在合作过程中可能接触到对方的商业机密和信息。为了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及商业利益,双方应确保对方披露的商业机密和信息予以保密,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使用或转让相关信息。第三条 费用及支付方式1. 甲方提供的计算机软件开发服务的费用为具体金额。双方确认该金额并在本协议生效之日起的具体天数内进行支付,支付方式为具体支付方式。2. 双方同意如需进行额外费用的调整,应通过书面协商达成一致。第四条 知识产权1. 双方确认在合作过程中产生的知识产权属于双方共同所有,除非另有书面约定,否则双方有权合法、免费地使用、运营和转让相关知识产权。2. 乙
3、方确认甲方在软件开发过程中使用的技术、源代码等均属于甲方合法拥有,并无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的情况。第五条 违约责任对于违约一方,另一方有权采取必要的法律手段维护自身权益,违约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造成的损失。第六条 争议解决双方发生与本协议相关的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七条 协议生效和终止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具体时间。2. 如双方需要终止协议,应提前具体时间书面通知对方,并协商解决相关事宜。第八条 其他本协议未约定事项可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双方确认,除本协议约定外,无其他明示或暗示的权利和义务。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 乙方:签名/盖章: 签名/盖章: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