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宁夏石化500万吨/年炼油改造项目
NX.Q/CX-08-2010
设计管理程序
(A版)
中国石油工程建设公司
宁夏石化炼油项目经理部
发布时间2010年02月10日 实施时间 2010年03月01日
前 言
本程序是根据《项目质量计划》(A版)的要求编写的,是《项目质量计划》的支持性文件。
本程序由项目QA/QC部提出。
本程序由设计管理部起草并负责管理。
本程序主要起草人:安 鑫
审核人:孙久茂
批准人:葛治江
目录
1、适用范围...........................................5
2、目的...............................................5
3、项目组成...........................................5
4、职责...............................................5
5、工作程序与要求.....................................5
1. 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宁夏石化500万吨/年炼油项目所有设计及设计相关活动。
2. 目的
为了使宁夏石化500万吨/年炼油项目的详细设计管理符合EPC项目规范化管理的要求,特制定本程序。
3. 项目组成
项目主体工程包括500万吨/年常减压装置、260万吨/年重油催化裂化装置、60万吨/年连续重整装置、200万吨/年柴油加氢装置、40万吨/年气体分馏装置、40万吨/年航煤加氢装置、7万吨/年MTBE装置、10万吨/年聚丙烯装置等十二套工艺装置,配套设施包括76个公用工程单元。
4. 职责
4.1 设计管理部是设计的归口管理部门。主要负责项目设计的策划、组织、协调和控制等管理工作。
4.2 控制部是项目计划管理、招投标管理和进度控制、成本控制工作的归口部门。
4.3 采购部负责工程物资采购、现场入库验收、仓储、发料等全部物资管理工作,组织供货商技术交流、厂家资料管理。
4.4 施工部配合设计管理工作,参与技术交流、设计审查、设计交底和设计图纸会审等工作。
5. 工作程序与要求
5.1设计策略
5.1.1 本项目设计分包商共7家,分别是华东设计分公司(CEI)、洛阳院(LPEC)、寰球工程公司(HQCEC)、中石化北京设计院(SEI)、中纺院、兰化院、长庆院、辽阳院。其设计策略主要是总体设计院负责下的分工合作设计形式,各个设计院对其分包的设计工作负责。华东设计分公司作为总体设计院,还要对项目总体设计技术路线、总体设计统一规定、工厂内外设计界面、装置/单元内外设计界面等负责,当总体设计院编制的总体设计统一规定不能完全满足专业设计院的设计需求时,专业设计院有责任提出修改意见对总体设计统一规定进行修订或编制单独的统一规定报总体设计院批准后实施。
5.1.2 整个项目的设计管理组织机构由业主、EPC总包商、总体设计院、专业设计院共同组成,EPC总包商、总体设计院、专业设计院为EPC合同的设计管理执行主体,业主为监督方。
在整个项目设计管理中,业主处于最高管理层级。在EPC合同内,EPC总包商处于第一管理层级。业主的管理行为要通过EPC总包商发生作用。
各方的设计管理组织机构和职责见各方的文件。
5.1.3 宁夏项目经理部设计管理部是项目设计管理的归口部门,设有设计计划管理、设计界面管理、设计质量管理、文件控制等职能。
5.1.4 设计院的组织机构中应设有设计计划、设计界面、文件控制等岗位,形成设计计划管理体系和文件控制管理体系。
5.2设计工作分解
5.2.1 项目工作分解结构的一级分解见“工程主项表”。是设计和施工分包的依据,设计院不能自行更改。
5.2.2详细设计开始之初,各个设计院首先应分主项完成设计文件的工作分解,要求分解到每一个设计文件,为了便于管理,设计文件可以分为两类,第一类是用于施工的设计文件,即传统意义上的详细设计阶段的施工图文件,第二类是用于采购的设计文件,两类文件都要按照正式设计文件进行管理,要保证其正确性和完整性。施工用设计文件要编制“设计文件注册表”用于跟踪设计文件的状态;采购用设计文件要编制“MR文件注册表”用于跟踪MR文件的状态。
5.2.3各个设计院应该在详细设计开工会之后的三周内提交设计文件注册表、MR文件注册表。设计文件注册表和MR文件注册表是设计进度周报的附件。设计文件注册表和MR文件注册表在提交设计进度周报时更新以反映设计文件的最新状态。
5.3设计输入
5.3.1设计输入由业主、总包商或设计院共同准备,设计输入由业主和总包商控制其有效性,所有详细设计输入需要获得总包商和业主批准才能生效。
5.3.2设计院审查厂家资料的符合性、完整性并作为设计输入。
5.3.3设计统一规定也应视为设计输入。从业主角度,设计统一规定经业主批准后就转换成业主规范,要求严格执行来满足业主要求(也是合同要求),从建设和运行的角度,要求严格执行设计统一规定来统一技术、设备和材料的选择,方便采购、施工和工程建成后的维护。
5.4计划管理
5.4.1计划编制
⑴设计院根据工作分解结构、分主项、按项目部详细设计节点计划(里程碑计划)编制设计条件、设计界面、设计文件、MR文件的设计进度计划并对每项任务分配资源和人工时。
⑵设计院分主项绘制设计进度计划S曲线,当一个设计院承担多个主项的设计任务时,还应绘制总的设计进度计划S曲线。
⑶项目部根据各个设计院的设计进度计划S曲线绘制整个项目的设计进度计划S曲线。
⑷第一版主项设计进度计划报业主和项目部批准后作为主项设计进度计划基准线,计划基准线视为合同条件不能更改,除非获得业主和项目部的批准。
⑸各个设计院要建立设计进度测量标准,使设计进度可测量、可报告。
5.4.2 计划运行
⑴参加项目的所有设计人员和设计管理人员都应了解设计进度计划,并熟悉计划的要求。
⑵设计人员负有计划保障的职责,当计划在运行过程中受到内外因素的影响而可能严重滞后时,设计人员要在第一时间预警,并和计划经理一道制定预防措施并执行。
⑶在设计过程中,计划经理每周检测设计进度,绘制实际的设计进度S曲线,每周将实际的设计进度S曲线和设计进度计划基准线进行比较,比较结果作为管理行动的依据。当设计进度已经严重滞后于设计进度计划时,计划经理和设计人员一道制定纠偏计划并执行,使整个纠偏行动可控。
5.4.3设计周报、月报
⑴本项目采用设计工作情况周报和月报制度,周报报告上周工作情况,月报报告上月工作情况。设计周报和月报的内容均以设计进度内容为主。
⑵设计周报、月报原则上以主项为单位进行编制。
⑶设计周报、月报的内容要包括所报告周或月的主要完成任务、计划基准线进度、测量出来的实际进度、计划人工时、实际人工时、进度偏差、负偏差(即进度滞后于进度计划)的纠偏措施、下一个周或月将要完成的主要任务以及需要总包商和业主解决的问题等。设计周报、月报应附设计进度计划、设计文件注册表、MR文件注册表作为支持文件。
⑷设计周报、月报的提交。设计周报报告上周的工作情况,设计周报于次周二提交给总包商。设计月报报告上月的工作情况,设计月报于次月第二个工作日提交给总包商。总包商接到设计周报、月报后即开始汇总,完成项目周报、月报的编制并提交业主,总包商编制项目周报、月报的工期为接续的三个工作日。
5.5界面管理
本项目总包商和业主的界面管理执行业主的界面管理程序,设计院和总包商的界面执行总包商的界面管理程序(本程序),设计院之间的界面执行总体设计院的界面管理程序。各种界面管理程序的内容出现交叉时要求协调一致。设计院发行的界面文件应同时发行到总包商文控。
5.5.1设计界面管理
⑴界面文件应作为设计文件进行管理,保证界面管理的质量和可追溯性。
⑵设计院之间界面的管理执行总体设计院的界面管理程序。
5.5.2设计和采购的界面管理
⑴EPC项目的设计分包商承担了大量的采购技术支持工作(MR编制、技术评标、技术澄清、检验、供货商资料审核等)。如何将既符合功能要求、质量标准要求、合同要求又价格低廉的设备和材料从广大的市场上采购回来,设计起着关键的作用;设计编制的采购文件的正确性、针对性、完整性直接影响供应商的投标行为;设计对投标人的技术评价也直接影响总包商的采购行为,所以,采购支持是设计分包商必须花大力气才能做好的,对总包商项目执行的好坏(包括技术、质量、工期、成本等方面)起着决定性的作用,所以设计和采购的界面必需严格管理。
⑵设计院应使用统一要求的MR模板编制MR文件。
⑶用于材料采购的MR文件要求材料种类正确无误,材料数量符合EPC工程精度要求。
⑷设计院应当按照总包商和业主的要求参与采购技术活动,如技术澄清,技术评标,技术协议谈判,厂家资料审查等,当总包商要求时,派专业工程师参加设备监造和出厂检验。
⑸设计院应对厂家资料提出要求,总包商应保证厂家资料及时和完整的到达,使设计院能够完成符合合同责任的作业。
⑹设计院应按照采购进度的要求审批厂家资料并传递。
下表定义了设计-采购界面活动的各方责任。
活动
CPECC 分工
设计院分工
MR文件
审核
编制
供货商名单
编制
推荐(总包商要求时)
招标文件发行
负责发行
评标
商务标评价,总体意见
技术标评价
授标
负责授标,将授标信息提交设计院
对供货商的要求:
供货商资料/图纸
在MR中编制供货商资料调查表
质量保证和控制文件
审核和执行
在MR中提出要求
供货商现场代表
制定费率
在MR中编制调查表
培训
审核费用
在MR中编制调查表
试运备件
在MR中编制调查表
操作备件
在MR中编制调查表
关键备件
在MR中编制调查表
供货商资料提交计划
识别其是否满足设计计划
供货商资料同时发行到CPECC采购部和设计院
在MR文件和采购订单中要求
设计登记所有的供货商资料、编制其状态报告,按照要求审核和批准供货商技术文件,供货商有责任修改
加速供货商资料
负责所有口头的、电话的催交
基于CPECC的利益书面催交
和供货商的一般沟通
给供货商的所有信件均经过CPECC
所有和供货商的沟通均经过CPECC(或并行),并且总是以书面形式进行。
采购加速
均由CPECC
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
检测
均由CPECC
对CPECC检查员提供技术支持,当CPECC要求时,参加。
对于影响采购工作范围、商品质量、数量的商务问题,设计院协助CPECC对供货商进行评估、审核,确保符合MR的采购要求。
5.5.3设计和施工的界面管理
下表界定了设计-施工界面活动的各方责任。
活动
CPECC/施工分包商分工
设计院分工
施工分包商选择
定义分包商类型和合同类型
定义项目施工计划要求。
可施工性审核
审核设计方案的成本、安全性和施工便利性
配合CPECC的可施工性审核,发行设计文件到CPECC
模块化
定义模块化程度和模块的尺寸。
按照CPECC要求进行模块化设计
施工材料要求
负责所有安装吊具、索具的设计,对设计和供货商图纸提出吊装要求。
发行设计和供货商图纸到CPECC审核,按照审核意见完成吊装索具设计。
施工图交底、会审
从施工角度审核设计文件,从符合性、完整性和施工性等方面提出意见
介绍主要设计方案、设计文件体系、解决施工分包商/CPECC提出的问题等
竣工图
提供所有的需要输入竣工图的设计文件修改信息,这些信息将在开厂后提交设计院
设计院将所有的修改信息输入详细设计文件,完成竣工图编制和交付
5.6文件控制
5.6.1定义
设计文件——指工程项目设计过程中形成的设计产品。
设计资料——指工程项目设计过程中形成的除设计产品以外的文件,包括信函、传真、会议记录、技术质询等。
文件传递——指工程项目设计过程中形成的设计文件的发出和接收。
资料传递——指工程项目设计过程中形成的设计资料的发出与接收。
正式文件——有编号和/或有版次的文件。
非正式文件——指没有编号又没有版次的文件。
5.6.2设计文件和资料等正式文件的控制
所有项目文件和资料均应通过文控进行注册和传递(即文控对文控),以保证设计文件和资料的完整性和有效性,正式文件应使用传递单进行传递。各方人员应避免直接接收未经过文控传递的受控文件,各方人员收到未经过文控传递的受控文件应立即交给文控处理。
文控应建立设计文件和资料卷宗,编制必要的文控文件模板,以便对项目设计和现场服务阶段形成的文件和资料进行有效的控制。文控卷宗应按照工厂-单元-专业-文件类别进行分类,当某类文件的数量较少时,可以将“文件类别”和“专业”平级,如某单元的传真可以放入一个独立的和专业文件卷宗平级的卷宗。
设计文件由设计文件开发人按“文件编号系统”规定进行编号,设计资料通常由文控工程师按“文件编号系统”规定编号,界面文件由界面工程师按“文件编号系统”规定编号。
正式发行的所有的设计文件和资料应扫描成PDF格式的电子文件。
设计文件的提交:提交EPC总包商的设计文件分为电子(PDF格式)和纸质拷贝两种,具体份数在设计分包合同中规定。PDF电子文件通常指带签名的扫描版,由文控工程师负责制作。
文控接收到外来的带有传递单的设计文件和资料,在检查无误后应在接收到的传递单上签字并马上传真返给发出方的文控。原则上在收到对方传递单的当天就要将传递单返回。
采购版文件和施工版文件的控制
(1) 采购版文件是指用于采购活动的设计文件,施工版文件是指用于施工活动的设计文件,这两种文件提交后即可能发生采购和施工活动,具有不可逆性。
(2) 对于EPC工程项目,采购和施工文件必须采用版次设计才能满足和采购、施工高度交叉、集成化管理的要求。但本项目为了减少设计和文控工作量,要求尽量减少采购和施工文件的版次。对于设计关闭前,不必发生采购和施工活动的,可以只出一版;对于设计关闭前,需要发生采购和施工活动的通常出两版;大型复杂设备、厂房、结构的设计文件可以根据设计和施工需求情况适当增加版次。
(3) 所有采购、施工版文件必须有签署、版本号和版本用途说明。
设计文件的升版。任何设计文件的修改后发行(外部发行),必须以新的版本号来进行标识,如果是非最终版文件,必须对修改部分进行标识,图纸通常采用“云线”标识,文档通常采用“修订标记”标识。
5.6.3非正式文件的处理
对于没有编号又没有版次的非正式文件可以经过文控传递,但不受文控控制。此类文件应由编制人负责控制。
设计文件和资料的查阅和借阅
专业工程师因工作需要,可到文控处查阅文件和资料;
文控保存的所有文件和资料一般只能在文控办公室内查阅,阅毕即放回原处;
确实需要把文件资料借出的,要在文控的借阅登记表上进行登记,在使用完毕后应立即归还文控,借出时间不能超过7天。借阅人负责保管好文件,不能在文件上作任何修改和标记。
文控有权随时收回借出的文件,以保证其他人员使用,防止文件丢失。
5.7设计文件编制、交付
采购文件是设计文件的组成部分,分包商应编制全套的采购文件,采购文件按照业主/总包商批准的模板进行编制。
分包商应按本合同规定的介质和分数向总包商交付设计文件。设计文件又分为纸质和电子两种介质,电子文件的格式为PDF。
分包商须提供设计文件的图例和设计文件编号、设备编号说明,使设计文件完整并在不借助于外部文件的情况下可以阅读。
除专利设备以外,分包商应将所有设备的全套图纸(包括总图、零件图、详图等)提交总包商。
5.8设计沟通管理
5.8.1设计院到CPECC通信
一封信通常应该只有一个主题,所有信件均应由设计院项目经理签署、文控发出。
所有的信件均应该经过CPECC文控发至CPECC项目经理。
所有的信件应该按照发出时间的先后顺序编号,编号方法见“文件编号系统”。
设计院文控工程师保持所有信件、传真、文件传递单的日志,日志应记录每一个文件的编号、日期和主题等。
5.8.2 CPECC到设计院通信
每个信件应该由CPECC的项目经理或其委托人签署。
所有信件均应经过设计院文控发至设计院项目经理,在收到CPECC信件后,设计院项目经理指定分发对象,文控工程师进行分发并存档原件。
CPECC信件可能来自不同的部门,这些信件分为两类便于处理。
A类信件。A类信件是所有涉及工作范围、预算、计划、合同条款、概算、规格要求、施工限制、人力水平等改变的信件;或协议中约定的需要CPECC正式批准的信件。如旅行、加班要求等。
B类信件。这是技术信息澄清、建议、CPECC标准解释等相关的信件。下列情况下,B类信件才能被设计院接受和实施:
l 其影响不需要A类信件的批准。
l 由CPECC相关专家或负责工程师签署。
5.8.3设计院和供货商的通信
所有至供货商的信件包括技术澄清应该由项目经理签署,所有供货商信件应该包含MR编号或采购订单号,所有供货商相关信件应该发行到CPECC采购部门。
5.8.4 CPECC和业主的通信
CPECC和业主的通信按照业主的管理程序和要求进行。
5.8.5 设计协调会
项目实行两周一次的例行设计协调会制度,设计协调会由总包商主持召开,邀请业主参加。会议地点通常安排在总包商北京办公楼或总体设计院青岛办公楼。
总包商将根据项目的需要,适时安排双边或多边的设计协调会解决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所有的会议在会议开始前应该有一个议程并发到所有参会人员,会议纪要要及时完成和发布。
总包商和设计院应该建立高层和作业层的沟通机制,形式为定期或不定期。作业层沟通机制解决项目资源可以解决的问题,高层沟通机制解决项目资源难以解决的问题,为项目提供企业级的保障。
5.9 供货商资料管理
设计分包商在MR文件中应对供货商资料提出要求。
供货商资料应在设计院文控的统一管理下进行接受、登记、分发、反馈意见,要求设计院3-5个工作日完成从接收到反馈意见的活动,超过5个工作日无意见反馈视为无意见,供货商即可按照合同要求提交正式资料,设计院接到供货商正式资料后一个工作日批准(签字、盖章)返回,使制造行动能够发起。
设计分包商负责审查供货商资料的符合性、完整性并作为设计文件的输入。
设计分包商应对供货商资料进行必要的整理、编码、组卷,最后传递到总包商文控。
5.10 设计质量管理
各个设计院要严格执行内部质量管理体系的要求,保证质量体系在项目上有效运行。
严格执行本项目的设计统一规定。
详细设计要符合《石油化工装置详细工程设计内容规定》和采购、施工、生产操作的要求。
分包商应确保其所提供的设计文件准确无误。在工程建设和保质期内,如果发现设计内容不全或有错误,分包商应尽快予以补充、纠正。
5.11 详细设计文件审查
5.11.1过程审查
EPC总包商和业主将对各主项有关工艺方案、设备选择的主要设计文件进行过程审查。此外,在以下情况下应该进行主项/单体设计文件过程审查:
⑴ 基础设计内容深度不够。
⑵ 详细设计出现设计输入、设计方案变更。
⑶ 业主或总包商从质量、安全、工期、成本考虑认为有再审查必要的单项工程或单体工程。
TDR发行后一周总包商和业主将确定设计文件过程审查范围。
设计院应在设计进度计划中安排设计文件过程审查时间,按照计划进行管理。
5.11.2 施工图设计交底、施工图会审
总包商原则上将对全部的详细设计文件进行会审。
施工图设计交底和施工图会审在设计文件完成之后施工开始之前进行。施工图设计交底应该在施工图会审之前进行,或与施工图会审合并进行。
施工图设计交底和施工图会审由业主/总包商组织,设计、施工分包商参加。
总包商接到施工图设计文件后,立即分发到施工分包商、业主,施工分包商预先熟悉图纸,形成看图意见,以书面形式反馈设计分包商,设计分包商结合施工分包商的意见编写交底提纲。施工图设计交底的主要任务包括:交待设计意图;说明设计文件的组成和查找方法;解释图例符号的意义;明确设计、施工、验收的标准规范;介绍同类工程的经验教训;解答各方提出的问题等。
施工图会审的目的是检查详细设计文件是否满足基础设计文件的要求;检查详细设计文件的错、漏、碰、缺等问题;以及是否满足施工要求。设计院应根据会审意见对设计文件进行修改。
本项目施工图设计交底和施工图会审参照“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炼油化工建设项目施工图会审管理办法”执行。
5.12 过程设计变更、现场变更控制
过程设计变更指设计文件交付之前的变更,现场变更指设计文件交付后的变更,主要是现场变更。设计文件交付之前的变更将直接导致设计文件修改、升版,设计文件交付之后的变更用变更单处理,并在施工完成后,由总包商打包交给设计院,设计院根据变更单将施工图升版为竣工图。
5.12.1 过程设计变更
过程设计变更采用信函方式进行申请,批准后直接在设计文件上修改,不采用设计变更单。
EPC合同是在基础设计项目定义完成后签订的,之后对基础设计项目定义的修改将视为设计变更。所有的设计变更必须经过总包商批准后才能实施。
业主提出的设计变更由总包商和业主进行确认后实施,包括工作量、工期、费用等。
非业主提出的设计变更(如设计院和总包商提出的变更)一般均需业主批准才能实施,除非对功能、质量、费用、工期、业主利益等无明显影响。
设计变更将成为设计院和CPECC的合同条件。
某个设计变更虽然对工期没有直接的影响,设计院应该确保让CPECC了解其对工期的潜在影响。
设计院应该准备设计变更单并清晰地定义:变更范围、参照的信件、价格影响、工期影响以及ITB的要求等。
设计变更单在设计院项目经理签署后提交CPECC批准。CPECC在约定的期限内批复后返回设计院,或批准或拒绝。
5.12.2 现场变更
现场变更的变更单有设计变更单、工程联络单两种形式,设计变更单由设计分包商编制,工程联络单由施工分包商编制。
下列情况下的现场变更应采用设计变更单的形式:
由设计分包商发起的变更。
由施工分包商、总包商发起的需要出图的复杂变更。
由施工分包商、总包商提出的无需出图的简单变更(如材料代用)采用工程联络单的形式。
设计变更单、工程联络单使用统一模板。
现场变更是对施工图的修改,现场变更一般基于下列情况:
l 施工图提交后接到供货商资料。
l 业主、总包商发出现场变更指令。
l 设计错误或遗漏。
现场变更的原因、细节应该填写在变更单中。
必要的设计草图应该准备并附加或参照到变更单中,任何草图都应该分配变更单识别号。
现场修改的详细设计文件不再分配新的版本号,直接作为变更单的附件(除非总包商和业主另有要求)。
需要增加材料的现场变更,变更单应附料单。
设计院本部发出的设计变更单由项目经理或其代表批准。
工程联络单由施工经理或其代表签署。
CPECC将接收、报批、登记、分发、留存所有的现场变更。
现场变更单分发和执行如下:
l 现场变更单原件在CPECC现场办公室存档。
l 一份拷贝作为主拷贝保存在设计院现场办公室、另一份拷贝发至设计院本部。
l 三份拷贝作为施工用。
l 两份拷贝作为采购用(当需要增加材料时)。
5.13 竣工图编制
竣工图应该真实反映工程交工后的实际情况,将所有对原设计文件的变更体现在竣工图中。
设计分包商在主项投产成功后(以性能试验合格,业主发出临时接收证书之日作为投产成功日)一个月内完成竣工图编制并发行到总包商。
所有竣工图(所有详细设计文件)均以“竣工图”作为版本标识。
竣工图提交PDF电子版(签字扫描版)和纸质版,分数在设计分包合同中规定。
5.14 现场设计服务
设计分包商应在工程建设、试运和开车等阶段提供现场技术支持,并参加各种会议。
设计分包商应根据总包商施工计划的要求编制设计代表派遣计划报总包商和业主批准。
设计代表应优先选择项目组关键成员。
设计代表费率及吃住行协助在设计分包合同中规定。
宁夏石化炼油项目经理部 - 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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