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委托代销协议本协议是由以下委托方(以下简称“委托方”)和代销方(以下简称“代销方”)就商品代销事宜达成的协议。双方遵循并接受以下条款:第一条 协议目的1.1 委托方同意将其指定的商品委托代销方进行销售。1.2 代销方同意根据委托方的要求,以其商业能力和经验为基础,负责委托方指定商品的销售和推广。第二条 委托内容2.1 委托方将提供详细的商品信息、描述、图片以及以合理价格销售的要求。2.2 代销方将根据委托方的要求,在适当的销售平台上展示商品,并进行销售活动。2.3 代销方应妥善保管委托方提供给其销售的商品,并负责保护商品的完整性和质量。第三条 商品交付和售后服务3.1 委托方负责将商品及相关材
2、料送达代销方指定的地点,确保商品完好无损。3.2 代销方负责及时向委托方报告商品销售情况、付款情况以及售后服务情况。3.3 委托方和代销方共同努力解决在商品销售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并确保顾客的满意度。第四条 价格和支付方式4.1 商品的定价由委托方根据市场行情和销售策略确定,并通过书面形式通知代销方。4.2 代销方应按照委托方确定的价格进行销售,并向委托方支付所得销售收入的约定比例。4.3 双方可协商制定支付方式,确保款项安全、及时到账并记录详细的账务信息。第五条 保密义务5.1 双方同意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及解除协议后继续对本协议内容和各自获得的商业信息保密。5.2 未经对方事先书面同意,双方不得
3、向第三方披露、转移或使用对方的商业信息。第六条 违约责任6.1 如果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规定,导致对方或第三方受到损失,违约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6.2 如因不可抗力等不可预见的原因导致无法履行协议,双方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及时通知对方并努力减少可能的损失。第七条 协议终止7.1 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确认后生效,有效期为_年。协议期满后,双方可协商续签或终止协议。7.2 在有效期内,如出现下列情况之一,任何一方有权提前通知对方解除本协议: 7.2.1 对方严重违约,且在收到通知后未能在合理期限内纠正; 7.2.2 发生重大法律法规变动,使本协议履行不可能; 7.2.3 双方协商一致解除本协议。第八条 争议解决8.1 本协议的解释、执行和争议解决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8.2 如发生任何争议,双方应本着友好合作原则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一方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九条 其他条款9.1 本协议签署时,委托方和代销方应提供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文件。9.2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并取代双方此前达成的任何口头或书面协议。9.3 本协议的任何修改或补充需经双方书面确认,并作为本协议的有效组成部分。委托方(签字):_ 日期:_代销方(签字):_ 日期:_